養父鮑某XING侵養女:受傷害的孩子背後,肯定有不負責任的父母

《南風窗》的一篇名為《涉嫌XING侵未成年女兒三年,揭開這位總裁父親的“畫皮”》深度報道,在相當多的網民心中,鮑某明就是一個誘姦少女的罪犯,公安機關還在繼續調查取證,但是鮑某明本來就是執法懂法的高知識份子。

翻開他的履歷,法務高管、知名律師、集團公司副總裁,社會精英人中的敗類。

母親和鮑某明相處了半年,把自己女兒轉交給了繼父鮑某明,覺得就後患無憂。

是看中了鮑某明的高學歷,會教給孩子好的知識,看中了鮑某明的高職稱,會給孩子和自己優越待遇,李星星以後也會有高學歷,高職稱?

養父鮑某XING侵養女:受傷害的孩子背後,肯定有不負責任的父母


01

如果這個案件不正常偵破,都效仿鮑某明的做法,那和封建社會有什麼區別?

記得奴隸社會和封建社會,女人孩子都是沒地位的,童養媳比比皆是,那時候更多的是壓抑和無奈,當時的社會非常貧窮落後,因為家境平寒,娶不起媳婦,為解決這個問題,待長到十四、五歲時,就讓童養媳和兒子“圓房”。

隨著時代的不同,峰迴路轉,女性地位經歷幾千年的沉浮變化,解放後,抱養童養女的問題也徹底解決了。

但在鮑某明這個事件中,為何這位母親,能將14歲的孩子送去給繼父養?

這個世界上,沒有不愛自己孩子的父母。

據說,2015年4月,李星星的母親和鮑某明通過網友介紹認識,相處了半年之後,覺得他高學歷知識分子,發現他的確像個好爸爸,至此放下了戒備心,她相信把女兒交給他教育,比留在自己身邊好一些。

孩子的母親是想給孩子更好的教育和更好的環境,才把李星星送給鮑某明富養,

誰也無法想象,原以為李星星可以頂著精英人士的光環,所謂的富養就是把李星星送入了虎口,借後爸之名,開朗、得體、有學識的改變了孩子的命運,結果卻是毀了孩子。

在警方促使下,鮑某明在保證書寫道:“給我現在的女兒,和未來的妻子。”

這和古時候的童養媳有什麼區別呢?

不是每個精英都是良人,也有禽獸,隱藏在他偽善的畫皮之下,卻是一顆禽獸不如的心。

應證了那一句話:“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

東野奎吾,說過:“世界上有兩樣東西不可直視,一是太陽,二是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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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鮑某明說孩子從小被拋棄,反覆強調女孩缺愛,說小孩陪你一輩子,難以理解,無論女孩是否自願,一個有權有勢有社會地位的成年男子,一個正常男人都絕對不會和一個14歲的女孩上床。

任憑鮑某明再怎麼說,動用你的三寸不爛之舌,鮑某明你都不可能是無辜的,面對這樣一個女孩兒,鮑某明本可以拒絕,但是他根本就沒有拒絕。

這樣一個孩子,本就是需要大人正確的引導,你身為他的繼父,她可以不懂,作為成年人的你還不明白嗎?

14歲是中考的年紀,還在摸索這個世界,所有的世界觀和價值觀還在發育成長,鮑某明很嚴重的意誘導,有多少是真實的李星星這個女孩子本身的想法?

一個女孩子14歲跟一個40多歲的男人發生關係,中間生活了3年多,李星星是勇敢的,為了反抗,收集證據,坦露出自己的傷害,就為了讓自己擺脫這種困境。

這些時候,李星星的母親呢?

父母離異後,父親就完全不管了嗎?

既然生出了孩子,就要有責任的管教,生孩子容易,管教很漫長,也需要智慧和耐力。

受傷害的孩子背後,肯定有不負責任的父母。

我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

強姦罪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姦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姦淫不滿十四周歲幼女的,以強姦論,從重處罰。

強姦幼女、姦淫幼女,有情節惡劣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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鮑某明本身就是律師,他不可能不知道這些法律專業知識,肯定已經在法律上對自己的行為進行了風險規避,才有狼子野心,去做他覺得不會觸犯法律底線的事。

事件一系列都表明,鮑某明是名副其實的禽獸,但是鮑某明似乎在告訴大家:我比你們更懂得鑽法律的空子。

知法、懂法、避法、控法的犯罪背後,導致對其定罪加大了難度。

當局者迷旁觀者清,這所謂的愛,在我們看來根本就不是愛,李星星也知道,隨著她的成長,這種意識會越來越強,所傾加在她身上的痛處也會越來越多。

她所經歷的痛苦和傷害不是用來讓你指責她的武器。

我尊重你的立場,但我不為之苟同。哪怕你的思想再扭曲不過,我都希望你不要對一個孩子如此苛刻。

03

蔡宜文說:“強暴是社會的謀殺。”

任何關於性的暴力,都不是由施暴者獨立完成的,而是由整個社會協助施暴者完成的。

在當今社會還有很多國家是沒有對強姦罪立法的,比如印度,印度公交車上經常出現強姦女性等新聞,生了女兒的家庭都很想把女兒弄死,因為女兒結婚需要給很多很多的彩禮,才可以有男人娶她,或者很小女孩就給另外一個家庭撫養,為了省婚嫁的彩禮錢,在印度女人孩子,還是相當的沒地位。

如果都不發聲,如同印度這樣,真的不敢想象。

根據“女童保護”統計,2018年公開報道性侵,兒童案例高達750名,女童遭遇XING侵人數為718人,佔95.74%。

並且還有相關數據顯示:

大多數XING侵者為兒童認識、熟悉或者是信任的人,甚至就是兒童的家人。

就像李星星,本該是準備中考的女孩,卻因母親的錯誤抉擇,將她的人生推向黑暗的深淵,李星星也以為等待她的是一個幸福的家庭,沒想到踏進了一場噩夢。

從父母的離異,到母親無能力撫養李星星,將她推給鮑某明,不管出於什麼目的,不管是有意或是無意,他們每個人都是這場悲劇的幫兇。

她一次次逃離、抗爭、尋求幫助,卻感受到了世態炎涼,攢夠了對人世間的失望。

就像《白夜行》裡的唐澤雪惠:“憑藉著這份光,我便能把黑夜當成白天,你明白吧?我從來就沒有太陽,所以不怕失去。”

在被XING侵的經歷中,至少有88%的受害者會出現短暫麻痺自己,這是人正常的生理保護機制,為避免被巨大的心裡身體痛苦淹沒,只能選擇忘記這段記憶。

養父鮑某XING侵養女:受傷害的孩子背後,肯定有不負責任的父母


臺灣作家林奕含將她自己的親身經歷,寫成了小說《房思琪的初戀樂園》,書中的女主角房思琪,在13歲時被五十多歲的已婚補習老師李國華,利用職務之便誘姦了。

房思琪說:“我原諒了他,因為這樣我才能活下去,你們不能原諒他,因為這樣其他女孩子才能活下去。”

如果這次讓鮑某明脫罪了,下一次,還會有更多的人效仿鮑某明,無辜的孩子遭遇更慘,也許比鮑某明考慮得更周全,更隱蔽。

孩子還應有更美好的未來,撒手不管教孩子,從來就不是忙不忙的問題,完全是價值排序的問題。

父母對一個孩子最大的傷害,往往是在孩子最需要你的時候,卻看不見父母。

沒人告訴李星星應該或需要做什麼,更沒有人告訴她,各種選擇的後果是什麼,就這麼摸著石頭過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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