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群特殊教師,佔盡好處學校卻無法管,教育部規定能約束他們嗎

學校存在一個特殊的教師群體

學校教師群體中,哪一些教師算得上特殊?許多教師肯定認為是學校擔任行政職務的教師。在普通教師眼中,這些擔任學校行政職務的教師,往往不上課或者少上課,但在績效考核中總是佔有優勢,在職稱評定中佔有先機。這些教師肯定是學校教師隊伍中最為特殊的群體了。

一群特殊教師,佔盡好處學校卻無法管,教育部規定能約束他們嗎

其實不然,這些擔任行政職務的教師,無論怎樣特殊還得在學校正常上班,還得受學校各項規章制度的約束;即使在績效考核和職稱評審中佔得一點好處,也只是比普通教師多一點早一點而已,還算不得非常特殊。

學校教師隊伍中真正特殊的一個群體,普通教師往往都不甚明瞭,因為他們是一批“隱形教師”,也即編制都在學校,工資福利都在學校,人卻都不在學校。有人就會說,這不是“佔編不在崗”“吃空餉”嗎?

一群特殊教師,佔盡好處學校卻無法管,教育部規定能約束他們嗎

這個說法似乎並不確切,因為他們在編不在崗和有些教師“停薪留職”出外自主創業是完全不同的。他們都是受政府安排“在編不在崗”的,由此形成了學校最為特殊的一個教師群體。

他們卻佔盡好處,學校卻無權管

這類特殊的教師之所以特殊,他們的“在編不在崗”是光明正大的,是受政府安排的。這類教師主要去向是兩個,一個是教育局工作,另一個是當地政府機構工作。

一群特殊教師,佔盡好處學校卻無法管,教育部規定能約束他們嗎

教育局從下面學校抽調人手基本是常態了。各個科室儘管有專門的負責人,當然是有正式事業編制甚至就是公務員編制,但往往每個科室都會從下面學校抽調教師,協助他們開展工作。如此,轄區內的各學校都有被抽調到教育局工作的教師。

當地地方政府機構也有從學校抽調教師協助工作的慣例,特別是鄉鎮機關更是家常便飯了。地方政府機關普遍認為,教師整體文化素質高,而且教師同樣屬於事業編制,抽調教師到政府機關協助工作,可以規避一些規定,避免不必要的麻煩。

一群特殊教師,佔盡好處學校卻無法管,教育部規定能約束他們嗎

由此,這類教師就成了學校在編卻無權管轄的教師群體;而這類教師因為抽調到學校的上級部門去工作了,自然擁有一定的權力了。於是,這類教師不僅享受著學校的工資福利,甚至還可以評優評先評職稱,同時還享受著教育局、地方政府給的工作補貼。

這類教師沒有日常教學的煩惱,卻享受著普通教師無法企及的好處,又不受學校各項規章制度的約束,真是佔盡了學校各方好處。

教育部規定能約束他們嗎

教育部專門發過一個通知,要求清理“在編不在崗”“吃空餉”現象,盤活教師編制,騰出空額招聘教師。

一群特殊教師,佔盡好處學校卻無法管,教育部規定能約束他們嗎

但這一類教師算不算“在編不在崗”?按照一般理解理應屬於“佔編不在崗”行列,理應屬於教育部要求的清理現象;但是因為他們的工作屬於政府選派,就使得定性比較難了。

但是這類教師的存在明顯不利於教師隊伍的良性發展,明顯不利於教育部清理“吃空餉”專項行動的開展;不知教育部的通知規定能否約束他們的行為。

各位,你們那裡存在這類教師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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