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稅法--個人所得稅稅率和應納稅所得額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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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稅率

(一) 綜合所得適用稅率

綜合所得適用七級超額累進稅率,稅率為3%-45%。

居民個人每一個納稅年度內取得綜合所得包括: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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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經營所得適用五級超額累進稅率,稅率為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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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其他所得適用稅率

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適用率為20%的比例稅率。

二、 應納稅所得額確定

(一) 每次收入的確定

1. 非居民個人取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根據不同所得項目的特點,分別規定為:

(1) 屬於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該項收入為一次。

(2) 屬於同一事項連續取得收入的,以1個月內取得的收入為一次。

2. 財產租賃所得,以1個月內取得的收入為一次。

3. 利息、股息、紅利所得,以支付利息、股息、紅利時取得的收入為一次。

4. 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為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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