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黑除惡 | 這名村委會主任涉黑,被判刑16年!

掃黑除惡 | 這名村委會主任涉黑,被判刑16年!

日前,陽江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陳恆建等7名被告人犯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案二審公開宣判,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至此,一個歷經兩年偵查、審訊的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終於劃上圓滿的句號。

案情還原

掃黑除惡 | 這名村委會主任涉黑,被判刑16年!

2018年9月20日,陳恆健等人相繼被陽春市公安局抓獲,經公安機關深入偵查,一個潛藏在我市基層組織的犯罪集團露出水面。

1995年至2013年,陳恆健在珠海市工作期間積累了一定的經濟能力。

2015年,陳恆健在陽春市開設了中介行,並投入了300多萬元資金用於非法高利放貸。先後網羅刑滿釋放人員及社會閒散人員,通過舉行拜祭儀式、設宴、娛樂款待、發紅包、提供醫療費和慰問金等手段,逐漸形成了以陳恆健為首,人數眾多,有明確組織、領導者,骨幹成員基本固定,層級和職責分工明確的黑社會性質組織。

在陳恆健的組織、領導下,為有效控制和管理人員,該組織在中介行設立了相對固定的議事場所,由陳恆健、丁楊朗、梁威、陳宗弟等人參與議事後,再向其他人員傳達。

為了該組織的發展、運行,陳恆健安排了梁威、陳宗弟、張致誠等人負責非法放貸以及收取高利息。

2016年年底,陳恆健開始向基層群眾自治組織滲透。在丁揚朗等人的協助下,通過派煙、宴請、控制選票、威脅等不正當手段,陳恆健於2017年6月當選為陽春市春城頭堡村委會主任。該組織為了獲取更多經濟利益,在陳恆健的策劃、組織和指使下,通過把持基層政權、控制工程、插手民間糾紛、干擾他人生產經營等,實施了大量違法犯罪活動,對該村委區域形成了非法控制,嚴重破壞當地經濟秩序、社會生活秩序。

掃黑除惡 | 這名村委會主任涉黑,被判刑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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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29日,經陽江市陽春市人民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陳恆健等7人涉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一案獲陽春市人民法院判決,其中被告人陳恆健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非法拘禁罪,強迫交易罪,敲詐勒索罪,尋釁滋事罪,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賭博罪,數罪併罰判處有期徒刑16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餘6名被告人均認定觸犯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多個罪名,數罪併罰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6個月至7年不等,並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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