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徐国庆主任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提出三项要求

4月28日,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了我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党组书记、检察长王鲜明报告了2018年以来我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

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认为,近年来,区人民检察院主动作为,大胆创新,综合运用打击、保护、监督、教育和预防等手段,依法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保护救助未成年被害人,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开展涉及未成年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和刑事执行检察监督,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陈晓辉等委员指出,检察院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对未成年人犯罪宽容不纵容,体现了检察工作的“温度”,在肯定区检察院工作的同时,委员们提出了队伍专业化建设有待加强、未检宣传工作需要加强等中肯意见。徐国庆主任在总结讲话中对未检工作提出三项要求。

▲要落实工作措施,切实强化涉未成年人犯罪的司法治理。要坚持系统思维,推进未成年人犯罪司法综合治理。要坚持特殊保护,树立优先保护、区别对待、帮教矫治、感化挽救理念,把教育、感化、挽救贯穿于办案始终,最大限度地使涉罪未成年人认识罪错,顺利回归社会。要坚持综合保护,运用惩治、预防、监督、教育等方式,将保护的触角延伸到刑事、民事、行政等各方面,主动协调家庭、学校、社会等其他力量,最大限度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要坚持双向保护,既要保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也要注重对未成年被害人的同等保护,避免对其造成二次伤害,并持续跟踪司法救济、心理疏导、法律援助等后续保障实施情况,注重矛盾化解,做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要提高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构建社会化帮教预防体系。检察机关要积极参与和创新社会管理,共同构建党委领导、政府支持、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未成年人犯罪社会化帮教预防体系。要强化司法衔接,加强与共青团、妇联、学校等方面的联系配合,探索建立检察机关负责引导,多部门合作及司法借助社会力量开展帮教的长效机制。通过促进未成年人犯罪帮教预防社会化体系建设,完善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信息动态管理系统,促使有关部门之间信息沟通、数据共享,实现对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的全面衔接、配合。要整合社会各方力量开展综合治理,从根本上减少犯罪诱发因素,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全力推动形成未成年人犯罪社会化帮教预防大格局。

▲要加强队伍建设,推动未成年人检察再上新台阶。进一步强化业务技能培训,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岗位练兵、业务培训和业务竞赛活动,着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未成年人检察队伍,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健康发展。要抓住当前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的有利时机,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抓紧抓好,加强专业人员配备,制定岗位素能基本标准,推进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要细化特殊程序办案规定,加大软硬件投入,逐步建立起以办案质量和帮教效果为核心,涵盖少捕慎诉、帮教挽救、落实特殊制度、开展犯罪预防等工作内容的工作机制。

供稿:古塔检察院 马忠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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