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03689 证券简称:皖天然气 编号:2020-016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定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现将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皖天然气”或“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972号)核准,首次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8,4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7.8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61,08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7,255,664.8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33,824,335.20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会验字〔2017〕0047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50,800.18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13,368.62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后合计786.37万元,募集资金账户2019年12月31日余额合计为人民币0万元,募集资金增减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综上,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存放专户已全部完成销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及注销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9)。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用途变更、管理和监督进行了明确规定。

2017年1月11日,公司和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徽商银行合肥包河工业园支行、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里塘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报告期协议各方均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报告期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本报告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对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2017年12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3,337.56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该议案于2018年1月15日提交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根据转出时募集资金账户余额情况,于2018年1月26日完成转出13,367.81万元(差额为存款利息以及交易手续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2019年12月公司办理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并将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8,091.44元(全部为利息收入)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资金使用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皖天然气管理层编制的《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皖天然气2019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皖天然气2019年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特此公告。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 29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2:“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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