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项目化推动人大重点工作落细落实

日前,市人大常委会召开《龙岩市长汀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草案修改稿)》《龙岩市长汀水土流失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见座谈会,围绕两部法规草案修改稿中的有关问题进行探讨。4月下旬,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将召开论证会,邀请省直单位以及有关专家对《龙岩市长汀水土流失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草案论证稿)》进行论证。尔后,市人大常委会将按照项目序时进度在修改完善的基础上,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对两部法规草案进行二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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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会议研究项目化推进工作落实机制

据了解,该两个立法项目已列入我市今年重点工作、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安排表,实行项目化推进工作机制。今年以来,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加快建设新时代新龙岩的关键时期,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按照市委项目化推进工作落实机制要求,成立“领导小组”,设立各项目联络员,把立法、监督、代表工作三大年度工作计划转化为具体项目,统筹立法、监督、决定、任免四项职权和代表工作、人大领域重点改革任务等,按照项目化、清单式分解到分管领导和责任委室,通过落细落实每一个具体项目,有力有效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在助推龙岩高质量发展上展现人大作为。


01

突出地方特色谋划立法项目

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注重发挥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本着顺应新时代要求、紧贴市委工作部署和呼应群众关切的原则,精心策划了立法项目3个、预备项目1个、调研项目1个。即将进行二审的《龙岩市长汀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草案修改稿)》《龙岩市长汀水土流失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草案修改稿)》顺应了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立法需求,极富地方特色,更好地发挥立法在地方治理中的优势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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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项目

《龙岩市长汀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

《龙岩市长汀水土流失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

九龙江流域保护协同立法项目

预备项目

《龙岩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

调研项目

《龙岩市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条例》


02

聚焦高质发展统筹监督项目

市人大常委会紧贴发展大局、紧贴民生福祉、紧贴群众需求,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全年安排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5项、执法检查3项、讨论决定重大事项4项、专题视察2项、专题询问1项、满意度测评2项、专题调研8项。目前,各个监督项目正按照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法定流程和工作规范有力有序实施。同时,市人大常委会还以推进审议意见办理落实为抓手,创新工作机制,制定出台了《龙岩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跟踪监督办法》,着力提高监督实效,确保审议意见落地落实、生效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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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激发主体活力创新代表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总结提升“三联一述”活动成果,持续创新代表工作机制,着力在完善代表建议督办、加强代表综合组专业小组建设、健全代表履职保障、拓展“代表履职进行时”报道、推进代表工作室规范化建设等方面探索代表履职项目化运作方式,编制工作清单、搭建功能平台、完善监督流程,建立了常委会组成人员挂钩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制度、预算审查监督代表联络员制度、加强与代表所在的单位沟通协调制度等,进一步拓展了代表参与常委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的广度和深度,丰富了地方人大工作和建设的“闽西实践”,有力激活代表主体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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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打造区域品牌深化人大领域改革

市人大常委会对标改革要求、对表时间节点,找准依法履职的切入点、结合点,把人大领域的5项改革任务做扎实、做深入,以落实促进改革,有序推进各项改革进程。截止目前,列入重点领域立法的《龙岩市长汀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草案修改稿)》《龙岩市长汀水土流失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草案修改稿)》即将进入二审阶段,《龙岩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跟踪监督办法》已通过实施,加强新时代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贯彻意见已完成起草。在完善重点建议督办的基础上,率先在全省推出常委会组成人员督办代表建议制度,形成了代表建议办理的“1030”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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