漲了! 7月1日起,遼寧城市居民低保標準平均提高5%以上

4月23日,省政府辦公廳下發《關於提高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孤兒基本生活養育和60年代精簡退職職工生活補助標準的通知》。其中全省城市低保標準平均提高5%以上,其中瀋陽提高4%以上。

《通知》要求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全省城市低保標準平均提高5%以上,其中瀋陽提高4%以上;全省農村低保標準平均提高7%以上,其中瀋陽提高6%以上。

全省城鄉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與當地城鄉低保標準同步提高,確保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不低於當地低保標準的1.3倍。各地區集中、分散供養特困人員救助標準實現統一。

全省集中供養和散居孤兒基本生活養育標準平均分別提高5%、7%以上。瀋陽、大連市集中供養和散居孤兒基本生活養育標準提高4%以上。遼寧省光明學校孤兒基本生活養育標準按照瀋陽市集中供養基本生活養育標準執行。

全省60年代精簡退職職工生活補助標準提高7%。

新標準從2020年7月1日起執行。各地區要從2020年7月1日起,對新申請最低生活保障、特困救助供養、孤兒基本生活養育和60年代精簡退職職工生活補助的對象按照新標準進行審批,給予保障、供養或補助;對已經在冊的城鄉低保對象、特困人員、孤兒和60年代精簡退職職工按照新標準重新核算低保金、供養金或補助金,並按規定發放到位。

指尖瀋陽、沈報全媒體記者 方月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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