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威解讀!隴南等地暴雨洪澇災害災後恢復重建總體規劃編制情況

權威解讀!隴南等地暴雨洪澇災害災後恢復重建總體規劃編制情況

隴南等地暴雨洪澇災害災後恢復重建總體規劃編制情況解讀

今年8月以來,我省隴南等地先後出現強降雨天氣,發生嚴重洪澇災害,引發滑坡、泥石流等次生地質災害,造成重大災害損失。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全國防汛救災工作,習近平總書記對做好災後重建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李克強總理主持國務院常務會議專題研究部署災後重建工作。我省災害發生後,國家減災委緊急啟動國家Ⅳ級自然災害救災應急響應,省委省政府立即安排部署,成立了隴南等重點地區應急救災指揮部,統籌推進應急搶險和災後重建等工作,林鐸書記、唐仁健省長先後深入災區指導搶險救災和災後重建工作。為科學開展災後恢復重建,省上及時安排編制重建規劃,省發改委牽頭編制完成了《隴南等地暴雨洪澇災害災後恢復重建總體規劃》(以下簡稱《總體規劃》),11月2日省政府已印發實施。現將有關情況說明如下:

一、《總體規劃》編制過程


省發改委會同省直有關部門和災區市州,從8月底啟動規劃編制工作。一是建立工作機制。會同財政、應急等30個省直部門和4個災區市州政府成立規劃編制小組,制定工作方案,明確主要任務和時間進度。二是做好基礎工作。協調省直有關部門牽頭完成災害評估核查、住房重建維修補助、洪水風險評估、地質災害評估、資金籌措方案等基礎工作,為規劃編制提供了有力支撐。三是對接審核項目。組織省直有關部門和災區市州面對面,多次對接、逐一審核,確定規模、靠實項目。四是廣泛徵求意見。通過現場調研、會議座談等方式,徵求省直相關部門、災區政府意見及基層幹部群眾訴求共97條意見建議,反覆修改,幾易其稿。


省委省政府領導高度重視災後重建規劃編制工作,多次作出指示批示和工作部署要求,我們在規劃編制過程中,作為編制原則,認真貫徹落實。一是緊扣災損、立足實際,統籌考慮資金籌措能力和重建需求,堅持實事求是、量力而行,科學合理確定重建規模和目標任務。二是遠謀近施、統籌安排,優先保障急需,兼顧長遠發展,合理安排時序,提出分近、中、遠期有序推進恢復重建。三是突出重點、探索創新,強化住房重建和搬遷安置、基礎設施、災害防治等重點重建任務,提出探索打包打捆統一承建交通水利重建項目、推進整村搬遷等方式。四是科學重建、安全第一,充分考慮今後豐水期可能面臨的各類地質災害、抗震設防要求和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等,提出科學設計、安全選址、優化佈局,高質高效推進重建,確保重建質量和安全。

二、《總體規劃》主要內容

《總體規劃》共十一章,主要包括三部分內容。

(一)重建基礎和總體要求。規劃第一章至第三章,主要是總結受災情況和災害影響,分析災區特點和重建條件,提出指導思想和重建原則,明確規劃範圍和重建目標。

(二)重建任務。規劃第四章至第十章,提出了居民住房和村鎮建設、公共服務、基礎設施、生態環境、防災減災、產業恢復和災區脫貧攻堅等七個方面的恢復重建任務,明確了各行業、各地區近期、中期恢復重建項目。

(三)支持政策和保障措施。規劃第十一章,提出了財政、土地、稅費、金融、就業與社會保障、產業等6方面支持政策,明確了健全機制、規劃管理、項目實施、質量安全等4項實施舉措,制定了援建支持、社會參與、監督管理、輿論宣傳等4項保障措施。

三、《總體規劃》有關事項說明

(一)關於重建期限和目標。規劃重建期三年,即2020年10月至2023年10月。計劃到2021年底,完成應急搶通及急需恢復重建的民生項目,災區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基本恢復。到2023年10月,全面完成恢復重建任務,災區生產生活條件和經濟社會發展得到全面恢復,達到或超過災前水平。立足災區長遠發展,結合“十四五”規劃等,逐步推進實施一批重大工程項目,進一步提升災區群眾生產生活條件,實現經濟社會可持續高質量發展。

(二)關於重建規劃範圍。綜合考慮災害損失、重建任務及災區實際,規劃範圍主要包括重度受災區和中度受災區的16個縣(區),具體為:隴南市的文縣、武都區、康縣、禮縣、宕昌縣、成縣、西和縣、徽縣、兩當縣,甘南州的舟曲縣、迭部縣,定西市的岷縣、漳縣、隴西縣,天水市的秦州區、張家川縣等。

(三)關於重建規劃任務及資金需求。依據災損,結合資金籌措和實際需求,《總體規劃》確定重建總需求為262.4億元,其中近期159.2億元、中期103.2億元。規劃主要以居民住房、交通、水利為重建任務重點,近期、中期重建項目在3年重建期內完成。遠期項目,不作為重建規劃目標任務,納入“十四五”規劃逐步推進實施。圍繞新型城鎮化、鄉村振興、重大基礎設施、流域綜合治理、生態保護、十大生態產業等方面,謀劃提出一批重大工程項目。

(四)關於資金籌集和保障。此次恢復重建中央沒有切塊資金支持,由省直部門分行業對口爭取和統籌安排。近期中期重點通過爭取中央高標準農田建設、自然災害防治體系建設補助、地質災害防治、車購稅、恢復重建財力補助、救災應急補助中央預算內等資金,省級統籌安排政府債券、抗疫特別國債、省級預算內基本建設等資金,市縣統籌自籌資金,對口支援等方式籌措,以及企業和群眾自籌、社會捐助、銀行貸款等解決。

(五)關於住房重建和搬遷。根據省政府辦公廳《“8.13”隴東南暴洪災害農村居民基本住房重建維修、過渡安置及受災群眾生活安排資金籌措方案》,重建戶享受“6+5”和“6+5+2+2”資金補助政策,維修戶每戶補助0.33萬元。原址重建以外的,通過集中重建安置、城鎮縣城搬遷、跨區域搬遷相結合的方式,分步組織實施搬遷安置。跨區域搬遷安置的,按照省應急救災指揮部辦公室印發的《蘭州新區承接隴南等地暴雨洪澇災害災後重建搬遷安置工作方案》,成熟一批,搬遷一批。

(六)關於責任分工和落實。建立“省協調指導、市州組織管理、縣區具體實施”工作機制,在省委省政府和省應急救災指揮部統一領導下,省直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協調督促落實重建任務。強化災區市(州)、縣(區)政府主體責任,負責災後重建規劃的組織實施,細化目標任務,強化施工管理,規範資金使用,確保重建工作順利開展。

來源:中國·甘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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