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撞,誰之過?

先給大家看一張圖!

這一撞,誰之過?

發生了啥?

聽小編慢慢講!

前段時間,歷下大隊的蜀黍接到報警,

和平路上發生一場事故。

一輛轎車撞上了一輛電動車,

現場一片混亂,

接到報警後,

蜀黍立刻到達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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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駛電動車的老人被撞倒在地,

頭部和腿部受傷,

乘坐電動車的女孩也被撞倒在地,

120急救車到來,

將傷者送往醫院。

駕駛轎車的王先生已經75歲,

平時很少駕車,

這一撞,王先生自己也懵了!

這一撞,誰之過?

最終,經歷下交警調查認定,

這起事故,機動車駕駛人負全部責任

這一撞,誰之過?

這樣的事故,時有發生,

蜀黍仔細看了一下,

事故發生在沒有燈控路口的斑馬線上。

不管有沒有信號燈,

斑馬線上

機動車、非機動車、人應該各有各的走法!

機動車

★ 非燈控路口下(含路段),機動車要禮讓行人。

★ 燈控路口下,右轉機動車要禮讓行人。

★ 燈控路口下,以保證安全為前提,倡導機動車快速通過路口。

這一撞,誰之過?

這一撞,誰之過?

這一撞,誰之過?

非機動車

★ 燈控路口下,倡導左轉、直行非機動車靠左等候。

★ 燈控路口下,非機動車左轉需二次過街。

★ 燈控路口下,非機動車掉頭需斑馬線推行。

★ 非燈控路口下(含路段),非機動車通過斑馬線時要推行。

這一撞,誰之過?

這一撞,誰之過?

這一撞,誰之過?

這一撞,誰之過?


行人

★ 倡導人在斑馬線上靠右通行。

★ 倡導斑馬線上“人快走”。


這一撞,誰之過?

這一撞,誰之過?


車和人都是一座城市的“流動名片”

車讓人,人讓車,尊重他人

車讓車,人讓人,尊重自己

這一撞,誰之過?

從晨曦微露到霓虹初上,

從炎炎夏日到瑟瑟冬季,

我們一直在路上。

但,城市道路文明需要的是

每一位交通參與者的自覺維護!

不想發生事故的唯一前提就是:

守法出行!

這一撞,誰之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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