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給大家看一張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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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了啥?
聽小編慢慢講!
前段時間,歷下大隊的蜀黍接到報警,
和平路上發生一場事故。
一輛轎車撞上了一輛電動車,
現場一片混亂,
接到報警後,
蜀黍立刻到達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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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試駕駛電動車的老人被撞倒在地,
頭部和腿部受傷,
乘坐電動車的女孩也被撞倒在地,
120急救車到來,
將傷者送往醫院。
駕駛轎車的王先生已經75歲,
平時很少駕車,
這一撞,王先生自己也懵了!
最終,經歷下交警調查認定,
這起事故,機動車駕駛人負全部責任。
這樣的事故,時有發生,
蜀黍仔細看了一下,
事故發生在沒有燈控路口的斑馬線上。
不管有沒有信號燈,
斑馬線上
機動車、非機動車、人應該各有各的走法!
❂ 機動車
★ 非燈控路口下(含路段),機動車要禮讓行人。
★ 燈控路口下,右轉機動車要禮讓行人。
★ 燈控路口下,以保證安全為前提,倡導機動車快速通過路口。
❂ 非機動車
★ 燈控路口下,倡導左轉、直行非機動車靠左等候。
★ 燈控路口下,非機動車左轉需二次過街。
★ 燈控路口下,非機動車掉頭需斑馬線推行。
★ 非燈控路口下(含路段),非機動車通過斑馬線時要推行。
❂ 行人
★ 倡導人在斑馬線上靠右通行。
★ 倡導斑馬線上“人快走”。
車和人都是一座城市的“流動名片”
車讓人,人讓車,尊重他人
車讓車,人讓人,尊重自己
從晨曦微露到霓虹初上,
從炎炎夏日到瑟瑟冬季,
我們一直在路上。
但,城市道路文明需要的是
每一位交通參與者的自覺維護!
不想發生事故的唯一前提就是:
守法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