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是為了活著本身而活著,而不是為了活著以外的任何事物而活著。

我們究竟是活了365天,還是活了一天,重複了364遍?這個問題一直很困擾我,直到一天,我看了一本書,它叫《活著》,我想我似乎找到了答案。


人是為了活著本身而活著,而不是為了活著以外的任何事物而活著。

作為一本書,《活著》講述了一個人和他命運之間的友情,這是最為感人的友情,因為他們互相感激,同時也互相仇恨;他們誰也無法拋棄對方,同時誰也沒有理由埋怨對方。他們活著時一起走在塵土飛揚的道路上,死去時又一起化作雨水和泥土。《活著》以自己的親身經歷,也就是去村子裡收集歌謠,巧妙地引出了小說所要敘述的主人公福貴,在他的敘述中,感受到鄉村人民的質樸,“那天午後,我走到一棵有著茂密樹葉的樹下,田裡的棉花已被收起,幾個包著頭巾的女人正將棉稈拔出來,她們不時抖動著屁股摔去根鬚上的泥巴。”


人是為了活著本身而活著,而不是為了活著以外的任何事物而活著。

因為路途遙遠,不願去做皇帝的女婿。老人的自鳴得意讓我失聲而笑。可能是牛放慢了腳步,老人有吆喝起來:“二喜、有慶不要偷懶,家珍、鳳霞耕得好,苦根也行啊。”夕陽下一位叫福貴的老人在用不同的聲音吆喝著老牛,就好像自己的親人就在自己的眼前一樣,但只有他自己清楚自己的身體已經如同這頭老牛一般負重累累,好像再也直不起腰來了。解放前的生活如同一張破掉的網一般,緊緊地勒住他的脖子,讓她=他毫無喘息的機會,一夜之間從闊少爺到佃戶,這多大的心裡落差,一般的人根本承受不住。在他的生命裡,是幾個名字,幾個人撐起了他的一生。

我的女人家珍,是城裡米行老闆的女兒,也是有錢人家出身的。我長大以後,就愛往妓院裡面鑽,那個時候家珍還懷著有慶有六個月了,我染上了賭博的習慣,和龍二賭錢因沒有現錢就賒賬結果輸光了家產,我爹死後,我娘對我說:“人只要活著高興,窮也不怕。”家珍,一個善良而堅韌的女人,沒有因為富裕的生活而變得慵懶世俗,反而襯托出她的高貴。富裕的時候他並不高傲,當我從富家少爺變成窮光蛋的時候,她並沒有驚慌,而是鎮靜地接受這個事實,並且跟我好好的過日子。但在後來失去了有慶的悲痛,和失去鳳霞的鎮靜,這個女人好像早就領略到活著的意義。後來,家珍得了軟骨病,對他來說,活著並不是一件快樂的事,但她依然還是努力的活著,這就是生命賦予我們的意義。


人是為了活著本身而活著,而不是為了活著以外的任何事物而活著。

有慶,一個可憐而樂觀的孩子,在短暫的生命裡經歷了好幾次的生死磨難,他對羊的喜愛,赤腳走幾十公里就是為了保護鞋子,這麼小的孩子每天割草,餵羊,從不怠慢,是因為特別喜歡,所以做什麼都不會覺得幸苦吧,最讓人痛心的事就是這樣一個可愛的孩子,竟是因為給校長獻血而被醫生抽血過多而死,這樣一個殘酷的世界裡,連一個可愛的孩子都不放過,想起他,我便覺得活著是一件既快樂有難過的事,快樂是因為有小羊的陪伴,有慶會覺得很幸福,難過的是小小年紀就讓他感受到了生活的殘酷。鳳霞是一個純潔的姑娘,疾病能奪走言語,卻不能奪走對待世界始終善良的心,她對父母的理解和對弟弟的愛護都是那個封建黑暗社會里的一抹彩色,鳳霞在生孩子時大出血,而偏頭女婿二喜在工地上被兩塊水泥板夾死,本來稍微有了點色彩的生活卻又陷入黑暗之中,家真,待有慶、鳳霞相繼離去後毫無牽掛的走了,她的這一生太累了。

只剩下苦根和福貴二人在這個世界上,兩人成為彼此的牽掛,誰知在苦根能說會道以後,卻被豆子噎死了,如果我是福貴,我一定會覺得生活好無趣,生活好可怕,也會一走了之。老人和牛漸漸遠去,我聽到老人粗啞的令人感動的嗓音在遠處傳來,他的歌聲在空曠的傍晚像是風一樣飄蕩,老人唱道——

少年去遊蕩,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

炊煙在農舍的屋頂嫋嫋升起,在霞光四射的空中分散後消隱了。

活著什麼也不為,就是為了活著本身而活著,人要是整天累的沒力氣,就不會亂想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