綏德公開選聘小學副校長10名

為進一步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公平競爭、擇優幹部選拔任用機制,促進學校治理水平不斷提升,根據《關於深化教育綜合改革的實施意見》(綏發〔2019〕7號)文件精神,結合我縣教育工作實際,決定面向全縣公開選聘部分城區小學副校長,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崗位

城區小學副校長10名(第三小學2名、第五小學1名、第六小學1名、第八小學〈恆大小學〉2名、實驗小學2名、明德小學2名)。

二、選聘範圍

1.全縣各中小學、局屬各單位中層副職以上人員;

2.省市突出貢獻專家、學科帶頭人、名師、教學能手;

3.市級名校長、名班主任、名教師;縣模範教師、優秀班主任、先進教育工作者。

三、選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擁護黨的領導,熱愛教育事業,遵紀守法,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品行端正,理想信念堅定,職業道德高尚,克己奉公,廉潔自律。

2.教育理念先進,教育教學水平高,組織管理和溝通協調能力突出,改革創新意識強,求真務實,團結協作,學校聲譽好,社會威信高。

3.身體健康。

(二)資格條件

1.具有3年及以上工作經歷。

2.年齡40週歲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後出生)。

3.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初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

4.2017—2019年出滿勤(婚、喪、病假除外)。

四、選聘程序

(一)報名、資格審查

競聘人員於2019年12月23日至24日到縣教育和體育局人事股報名,同時進行資格審查。報名時提交以下材料:報名登記表(見附件1)、任命文件、身份證、教師資格證、畢業證、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原件及複印件(按照先後順序裝訂裝入檔案袋)。

報名登記表電子版發送至郵箱[email protected]

(二)選聘

1.履職考核。

相關學校(單位)對競聘者進行履職考核,實行量化打分(細則見附件2),分值佔總成績的40%。

2.演講答辯。

競聘者按規定時間、地點(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參加演講答辯。演講答辯順序抽籤確定,抽到題目30分鐘後,進行5-10分鐘脫稿演講,演講結束,評委提問,即興答辯。評委現場打分,滿分100分,去掉一個最高分,去掉一個最低分,取剩餘評委平均分,即為競聘者演講答辯得分,競聘者當場簽名確認,分值佔總成績的40%。

3.黨組研判。

教育和體育局黨組對競聘者進行集體研判、測評,主要從德、能、勤、績、廉等方面的綜合表現進行打分,總分100分,分值佔總成績的20%。

4.審查鑑定。

①教育和體育局根據總成績(履職考核成績×40%+演講答辯成績×40%+黨組研判成績×20%)從高到低確定審查鑑定對象。

②安全糾風股審查2017—2019年是否有違反教育“三亂”政策和師德師風及分管工作出現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等處罰。

③上報紀檢和政法部門進行廉政鑑定。

(三)組織考察

由教育和體育局、紀檢部門組成考察組,對考察對象德、能、勤、績、廉等方面進行綜合考察,主要考察其工作業績、工作態度、工作表現、敬業精神及專業水平等。

(四)黨組決定

1.教育和體育局黨組以履職考核、演講答辯、黨組研判、審查鑑定、組織考察為依據,研究決定擬聘人選。

2.擬聘人選確定後,公示5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由縣教育和體育局行文任用。

五、選聘要求

1.選聘工作人員對此項工作要高度重視,積極實施,確保選聘工作嚴密、客觀、公正、公平。

2.各參與人員要提高認識、夯實責任、嚴明紀律,堅持原則,規範組織程序,確保選聘工作順利進行。

3.競聘者要嚴格遵守選聘工作紀律要求,嚴肅認真對待選聘工作,如有違反組織紀律者取消資格。

本方案解釋權歸綏德縣教育和體育局,未盡事宜由綏德縣教育和體育局黨組研究決定。

綏德縣教育和體育局

2019年12月22日

附件:(點擊二維碼放大,長按識別查看)

附件1:綏德縣小學副校長選聘報名表

附件2:綏德縣小學副校長選聘履職考核細則

附件3:綏德縣小學副校長演講答辯評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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