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泽县“八条干货”助力就业扶贫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组织开展“决战决胜百日总攻坚”行动要求,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意见》(云人社通〔2020〕45号)、《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曲靖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通知》(曲人社通〔2020〕35号)精神,在切实支持全县贫困劳动力参加职业培训并提高针对性、激励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支持自主创业、鼓励用人单位(包括就业扶贫车间)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加大对“易迁点”资金支持等方面,细化了具体措施。

一、给予免费职业培训

对有培训意愿的贫困劳动力开展免费职业培训,职业补贴金额不受职业培训补贴标准限制,按照公开招投标确定的金额,据实对培训机构予以补贴,每人每年可参加不超过2次的免费职业培训。培训对象取得相应证书后,由培训机构向县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统一申报补贴。

二、给予生活费和交通费补贴

对参加职业培训的贫困劳动力,培训期间按照每人每天6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费补贴;按照每人每天20元的标准给予交通费补贴。补贴资金由培训机构先行垫付,待培训对象取得相应证书后,培训机构向县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统一申报。

三、给予外出务工奖补

对外出务工且稳定就业三个月以上的贫困劳动力,按照省外就业每人1000元、省内(县外)就业每人500元的标准予以外出务工奖补,贫困劳动力凭收入证明每年最多可享受1次。外出务工贫困劳动力(或被授权人)持基本身份类证明复印件、外出务工三个月以上收入证明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社保中心(其中,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向搬迁安置地所在乡社保中心)申报补贴。乡(镇、街道)社保中心负责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填报《会泽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奖补汇总审批表》,经财政所复核后报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审批。审批结束后,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各乡(镇、街道)财政所,由财政所将补贴拨付到申请人的银行账户,并将银行流水报县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备案。原一次性交通费补助政策不再执行。

四、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对有创业意愿的贫困劳动力同等享受当地创业扶贫政策,优先给予“贷免扶补”创业贷款支持,正常经营3个月以上,能够实现盈利的创业项目,经创业所在乡(镇、街道)推荐,县级人社、财政部门现场核实、评估,给予10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经县级人社、财政部门审核后,县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按规定将一次性创业补贴支付到创业者个人银行账户。

五、给予当地用人单位吸纳就业补贴

对当地用人单位(不包括就业扶贫车间)吸纳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按照每吸纳1名贫困劳动力1000元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吸纳就业补贴。用人单位(不包括就业扶贫车间)向所在乡(镇、街道)社保中心提出申请,乡(镇、街道)社保中心审核后,统一向县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申报。经县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审核后,按规定将吸纳就业补贴支付到用人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六、给予就业扶贫车间吸纳就业奖补

鼓励和引导企业将适合分散加工的初级产品生产车间建在乡镇、农村和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通过创建就业扶贫车间吸纳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实现就业。认定的就业扶贫车间需满足吸纳5人(含5人)以上贫困劳动力就业1个月以上。就业扶贫车间每吸纳1名贫困劳动力按照其发给贫困劳动力工资额的15%,给予就业扶贫车间吸纳就业奖补。就业扶贫车间向所在乡(镇、街道)社保中心申报补贴,乡(镇、街道)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每月5日前报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审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将扶贫车间吸纳就业补贴资金支付到用人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七、给予公益性特岗补贴

对因疫情等原因导致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的“返贫”劳动力,可开发一批公益性特岗给予就业安置,按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给予公益性特岗补贴,并为其购买意外伤害险,安置期限不超过6个月。公益性特岗的开发及补贴申报按照乡村公益性岗位的程序执行。公益性特岗开发由乡(镇、街道)向县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申报审批,按月向县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申报补贴。公益性特岗补贴,由所在乡(镇、街道)通过个人社会保障卡按月发放到公益性特岗人员,并按月到县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申报补贴。

八、给予“易迁点”服务补贴

对800人以上的易地扶贫搬迁大型安置点,按照每个“就业创业服务站”每年不超过10万元的标准,给予就业创业服务站“易迁点”服务补贴,主要用于就业政策宣传、服务保障等支出。负责直接管理“就业创业服务站”的乡(镇、街道)社保中心提出申请,县劳动力就业中心按年度将资金一次性划拨给乡(镇、街道),有关乡(镇、街道)按季度向县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提交资金支付凭证复印件。

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

咨询电话:

县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5122888;

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管理服务中心:5120155。

会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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