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如何做財產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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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一個網友問我:Steven,你是做私人資產管理配置的,作為一名專業的諮詢顧問,假設碰到下面這個案例,你是如何給你的當事人張先生做資產配置的。

  • 案例:張先生,55歲,資產幾十個億,有自己的公司,原配移民加拿大,張先生與原配常年異地分居,沒有太多感情,跟原配育有一兒一女。張先生在內地有一個比自己小二十多歲的情人,情人也給自己生了一個兒子。原配知道情人的事情,情人也知道張先生有原配妻子情況。

離婚如何做財產分配?

  • 當事人張先生的需求:公司要給自己的一兒一女掌管,原配妻子沒有公司管理權,只有財產,同時又要保證情人生的兒子未來有一個良好的生活保障,並且不能給與情人太多的財產

我拿到這個案例的時候,心理一萬個“草泥馬”飄過,這個網友又給我出難題了。當然,作為一名專業的資深資產管理顧問,咱的職業素養是相當到位的。

分析案例的時候,我是一個沒有感情的機器,走你。

分析過程中可能涉及到一些考驗人性的東西,我就儘可能的簡單的來講,大家一起來討論分析。

先做幾個假設:

假設1:張先生的原配妻子比張先生先離世。

這個問題不大,需要生前立個遺囑(立遺囑的時候請專業律師做公證):公司管理權歸自己與原配妻子共同生育的的兩個子女所有,並且獲得大部分遺產,原配妻子只能拿到部分遺產而沒有公司控制權。情人拿到部分生活費以及孩子的撫養費。至於情人改嫁的問題,這是一個考驗人性的問題,假設2裡面會詳細提到。

網友提問一:為什麼原配妻子沒有公司的管理權?這裡就到考驗人性的時候了,假設張先生去世之後,張先生的妻子找到人生的第二春,假設嫁給 了李先生。公司的管理權就會分散,如果李先生是一婚還好,如果李先生是二婚,並且也有子女的話,就會很麻煩,所以考慮到這個事情可能發生,遺囑裡面就要規定張先生的原配妻子不能擁有管理權。(如果張先生的公司是夫妻雙方共同經營打拼的情況除外)網友提問二假設張先生的一兒一女才智有限,沒有掌管公司的能力怎麼辦?那就需要設立家族信託,財富交給信託公司打理,然後自己的子女作為信託的監管人,這樣就可以確保子女衣食無憂,如果子孫後代中有能力特別突出的,達到要求的,可以讓他們參與家族產業的管理。

假設2:張先生比原配妻子先離世。

目前張先生生活上其樂融融,是建立在張先生還健在的基礎上,假設張先生因為身體狀況原因先於原配離世,自己又沒有立好遺囑,做好資產分配的情況下,原配妻子會如何處置張先生的財產?張先生在世的時候原配於妻子和情人關係很和諧,但是當張先生離世後,情況就不一定了,我一直強調的一句話就是:人性是無法經受考驗的。廣大網友試想一下:一個女人會把自己和老公辛苦打拼的財產分給老公的情人和老公的私生子嗎?基本上是不會的,情人的兒子跟自己沒有任何的血緣關係,並且情人還搶了她的老公。所以,如果張先生先離世,情人和私生子基本上拿不到多少財產,張先生生前的需求也得不到滿足。

這裡就有網友提出疑問:根據我國繼承法規定,第一順位繼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張先生跟情人沒有法律上的 夫妻關係,不能當做第一順位繼承人,但是張先生與情人生的兒子是第一順位繼承人,有資格繼承張先生的遺產。我只能說這位網友想法太天真了,假設我是原配妻子,不管有沒有遺囑,我都會請律師跟張先生的情人打遺產官司,不求打贏,只求能拖多久就拖多久,最好是打個三五年。張先生的情人,二十多歲,帶著個小孩,她是完全沒有這個精力與財力去處理一個長達幾年的官司的。當然如果熬的下去,官司打完,自己的兒子很大概率可以拿到張先生繼承遺產,大概上千萬。 熬不下去最終只能接受張先生原配妻子給的妥協方案,僅僅拿到幾百萬。在打官司的期間,張先生的原配妻子有大把的時間通過一些列的資本運作(這裡就不細講,有興趣的網友可以私聊),隔離出張先生大部分的資產。最終的結果也是,張先生的情人和私生子只能拿到少得可憐的幾百萬。

根據案例分析,主要問題還是在於假設2,張先生先離世,那麼除了立遺囑,張先生還要考慮到自己的妻子與情人對薄公堂的情況,那麼張先生就要提前給情人的兒子買一份大額保單,比如2000萬,分30年返現,每年大概60多萬,受益人寫情人兒子名字,並且設定到18歲成年之後開始返現,返現到48歲,私生子基本上就生活無憂了,然後委託律師,弄一筆錢,每個月打給情人,作為情人的生活費和孩子的撫養費用,並且可以籤個協議,如果情人改嫁,這裡又是考驗人性的時候了,每個月的生活費就沒有了,只有孩子的撫養費。

基本上就這些,當然,這是一個簡單的分析,只考慮到原配妻子與情人的改嫁問題上。如果我們在做一個延伸,假設張先生意外離世,張先生父母又健在的話,那麼張先生的父母在法律上也是第一順位繼承人,那麼,張先生父母也有遺產的繼承權,考慮到張先生父母年邁,這部分的遺產可能會再次劃分,假設張先生父母也有兄弟姐妹並且健在,或者張先生有兄弟姐妹,那問題就更加複雜了,到時候就是一家人打官司了,張先生的原配妻子跟情人打官司,然後張先生的叔伯,姑姑,兄弟姐妹跟張先生的妻子子女打官司。這又到考驗人性的時刻了,涉及到幾十個億的遺產分割問題,都會打官司爭取自己的權利的的。

通過張先生的這個案例,大家意識到資產管理配置的重要性了嗎?當然有網友又會說,這種情況只發生在那些土豪的身上,普通人基本不會出現這些問題。那我只能說這位網友又年輕了,下一篇文章我會詳細講解一個案例,關於年輕人結婚買房寫誰的名字的案例,聽完之後大家不要回去跟自己的老公或者老婆吵架。

如果網友感興趣可以關注我的頭條號:Steven有話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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