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鳳琴:女兒在上海張江高科實驗小學遭校園霸凌,臉部終生疤痕……

武鳳琴:女兒在上海張江高科實驗小學遭校園霸凌,臉部終生疤痕……

上海市浦東新區張江高科實驗小學(香楠校區)校園

一位母親,她的女兒在學校遭受校園霸凌,被毆打致面容損毀、終生疤痕殘留。

這樣嚴重惡性的校園傷害事件後,受害方以理性善意的態度等待涉事學校處理,整整90天過去,未有任何結果與實質性的回應。

作為孩子的母親,已分別向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上海市公安局信訪辦、上海市教育委員會信訪辦寄出如下投訴材料。

材料內容顯示如下:

我叫武鳳琴,是一位母親。現就上海市浦東新區張江高科實驗小學(香楠校區)校園霸凌行為致我女兒面容“終生疤痕殘留”一事,做如下反映,請求公安部門、教育部門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12條、第43條進行調查和處理。

一、事件回顧

2018年4月11日,週三上午,第三節自然課課堂上。時間指向10:45—10:50分,我女兒遭受後排男生袁某的重拳毆打,造成女兒臉部面容左眼瞼處分別為1-1.5cm、1.5-2cm的兩處深重度裂傷。

先後經上海市新華醫院和上海市第九人民醫院急診採取麻醉、手術診治,兩處傷口共縫合六針,兩家醫院的診治結論均為“疤痕終生殘留”。

上海市第九人民醫院的兩次診治結論分別顯示“後期需要激光干涉面疤淡化與瘢痕手術整容修復治療”。

二、受傷前後細節

事後,經班主任朱佳珺、多名同學、袁某與我女兒多人講述,當時具體細節是這樣的:

這節自然課上,一共做三個實驗。

期間,坐在女兒後排的男生袁某舉手數次,想上講臺參與實驗,自然老師崔紫英始終沒有回答他。

這時候,袁某開始大聲喊叫,希望老師可以叫他。老師說,“上節課叫過的同學不叫了”。

事實是,老師在這之前依然叫了上節自然課回答過問題的吳某某同學去做實驗。

袁某覺得老師明明在撒謊,很不公平,就在自己的本上寫了“不公平”三個大字,舉過頭頂,大聲抗議老師,並不斷地喊“不公平”,時間持續了十多分鐘。

此時,課堂紀律很混亂,加上袁某的吵鬧,紙條又緊貼著我女兒的後腦勺,我女兒根本無法正常聽課。

袁某周圍的同學與全班同學都勸袁某別喊了,袁某沒有停下來。

下課鈴響了,實驗做了兩個,還有一個沒有做。於是,老師開始拖堂要把第三個實驗做完。

雖然下課鈴響了,因為老師繼續在做第三個實驗,袁某依然舉著紙條喊著,女兒看到實驗馬上就要做完了,就伸手把袁某舉著的紙條拿了下來。

因紙條是寫在本上的,拿下來的時候,不小心把紙條拽碎了,這個時候,原本抗議老師憤怒無比的袁某,把怒氣轉向我女兒,開始大罵:“某某昂月真無恥,無恥的某某昂月……”

這個侮辱性的外號是袁某從三年級起給我女兒取的,全班同學與老師都知道。我女兒最接受不了,因為不僅加上“無恥”兩個字,而且還經常公然喊叫,有時候,袁某還帶動同班或外班同學經常性地喊叫。女兒與班上的同學就此事曾跟班主任朱佳珺多次反映求助過,但沒有采取過措施。

全班同學都知道我女兒忍耐了很久。這個時候,面對袁某再次大叫她“無恥”,我女兒再也忍不下去了,本能地伸出手打了一下袁某,袁某猛然重拳出擊毆打女兒臉部一拳。

武鳳琴:女兒在上海張江高科實驗小學遭校園霸凌,臉部終生疤痕……

上海市浦東新區張江高科實驗小學(香楠校區)校園

武鳳琴:女兒在上海張江高科實驗小學遭校園霸凌,臉部終生疤痕……

上海市浦東新區張江高科實驗小學(香楠校區)校園

此時是10:45—10:50分。

事件發生後,女兒在同學餘宣霆的陪同下趕往校醫室,毆打者與部分同學證實,大約1-2分鐘後,崔紫英才離開教室。有同學講,崔紫英老師告訴了班主任朱佳珺我女兒受傷的事情。

一直到下午14:45左右,我女兒傷口裸露,繼續上課,包括下午第一節室外的體育課。受傷在校時間長達4個小時之久。

13:30分—14:16分,整整46分鐘(手機通話明細為據),班主任朱佳珺開始惡意隱瞞傷情,對整個事件進行“斷章取義”,無視前因後果,開始撒謊,期間給我4次電話,要求我3:45放學後再去接孩子,多次強調“女兒先動手”的“過錯”,並數次強調傷口“只是擦破一點點、一點點皮”,並告訴我施暴方袁某的家長正在開會,暗示對方家長無法前往學校。

在身邊同事的提醒下,我請求朱佳珺用微信發來女兒受傷圖片。(有圖片可查,有同事可證實。)

看到圖片的瞬間,我感覺到傷口的嚴重性,立即接孩子打車去醫院。

三、正規就診經歷

此時,醫院的門診已經全部關閉。

趕到上海市新華醫院急診,兒科轉皮膚科轉外傷科轉眼科。此時是受傷後約5個小時。

大夫確認“終生疤痕殘留”,打破傷風針、做消毒處理、眼球CT等檢查後,大夫建議轉到面容修復的專科醫院——上海市第九人民醫院處置。

上海市第九人民醫院急診,18:37掛號,大約在2個小時後,即20:00之後,麻醉、手術,此時,離受傷已經過去近10個小時,在具備面容裂傷整容修復科進行縫合,做緊急手術處治(有病例為據),手術過程中,發現有明顯的化濃黃色液體流出。

事發當天及24小時之內,朱佳珺親口講,她沒有第一時間上報學校。

4月12日上午,數位專家會診,一致告知:由於受傷部位特殊,無法做抗疤痕加壓治療;即使治療,也是有限的;即使後期做數次整復手術,也只能儘可能地控制瘢痕的再生長,儘可能淡化瘢痕,不會完全消除瘢痕的存在。依然得出“終生瘢痕殘留”的結論。(就診病例為據)

我請求面見學校領導、施害方本人與家長、自然老師崔紫英、校醫李曉漪等事件相關人員,並表達瞭解事實全過程的意願與正常合理的知情權,遭到學校與班主任朱佳珺惡意的拖延與阻攔,一直至今。

四、女兒心理、精神方面的傷害

事發後,我從朱佳珺、同學、女兒、施暴方、體育老師等處瞭解到,施暴方男同學袁某長期對我女兒進行言行霸凌的事實,具體表現為:

(1)從三年級的2016年,施暴方袁某給我女兒起侮辱性的名字外號並帶動同班與外班同學公開參與攻擊喊叫。我女兒名叫某某昂月,袁某給女兒起的侮辱性名字外號叫無恥昂月,全班同學與班主任朱佳珺均知曉。

(2)施暴方袁某與前排女生均發生過沖突、嚴重影響前排女生聽課與學習,為此,部分女生集體寫聯名信3次投訴袁某同學的言行,聯名信都交給了班主任朱佳珺。

班主任明確讓全班女生,尤其是與袁某周圍的女生管理袁某的上課紀律,導致袁某與全班女生有對立情緒。

此前,因袁某與多位坐在他前排的女生髮生衝突,導致前排女生無法正常聽講與上課,數次調整座位後,朱佳珺把袁某安排在我女兒的後座一年之久。致使我女兒長期遭受此男生的霸凌,常以“強姦、去死、親嘴……”等惡語相擊。

(3)袁某經常性地故意用他的桌子無止境地推向前擠我女兒、經常擠到無法正常坐立、同學們為此數次想制止、他還無論課上課下幾乎不斷地踢我女兒的凳子,並把書包從凳子上擠掉到地上數次。

(4)我女兒向班主任朱佳珺提出調座位,朱在全班同學面前提了一下,但是並沒有調。事發後,我要求朱佳珺給我女兒調座位,也遭到她堅決的拒絕。這更加放縱了袁某的行為。女兒又向同學求助,同學告知了朱佳珺。

(5)4.11事件發生後,袁某得意忘形,在閱讀課下樓時,當眾對同學說:“我要把全班的女生全部滅掉,要單挑,現在已經放倒了一個(指我女兒)。”

尊敬的各管理部門,我的女兒原本是一位乖巧、懂事、品學兼優的孩子。如今,不僅要面對“終生疤痕”的身心傷痛與影響,而且,還要承受長期的精神傷害和壓迫,求助學校與老師,卻得不到應有的調查和處理。校方的放縱和失職,家庭教育的缺失,長期累積造成本次惡性事件。

事發後,因校園霸凌時間很長,加之受傷害事件長時間沒有得到處理與解決,又加上朱佳珺明確授意同學遠離她,並授意家長與同學不要跟我與女兒講任何事情,我女兒心理與精神傷害日益顯現,出現睡眠飲食差、易怒、恐懼見老師、同學等症狀,經上海市精神衛生中心四位專家診斷為:創傷後應急障礙,亟需必要專業的心理疏導和干涉治療。

4.11事發後,知名媒體人——原新京報核心報道部即深度報道部主編李列先生,專程從外地趕來,於5月16日—6月8日在上海推進此事。不曾想,學校總以“假裝協談”的“自我行為”四次惡意拖延,毫無誠意。

期間,學校單方面地要求我提供病例與治療費用清單等書面訴求材料,而對所提交的訴求一直沒有實質誠意的回應。同時對我們提出的見校長、對事件事實的認定、更換協議人、見相關當事人、停止繼續傷害行為等等訴求一概惡意拖延。

期間,學校唯一實質性的轉變就是從原來強硬堅持的“學校一點責任也沒有”轉向“學校很忙、學校很重視、學校很關心受傷的小朋友”的說法。學校的做法與說法令李列老師震驚。

五、事發後,學校存在不作為與違法行為嫌疑

總結歸納,校方的責任大致為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校方至今未向當地派出所報案,未向上級部門、未向傷害保險公司報案。

學校也並沒有在24小時之內或者到現在,向上一級的教育部門彙報此惡性校園霸凌傷害事件,已經嚴重違反《上海市中小學校學生傷害事故處理條例》等法律法規。

二是校方至今未給受害方一個合理的答覆,且有對校園霸凌不予認定幷包庇施暴方的事實嫌疑;

存在對事實弄虛作假、以“寫心得”的名義誘導部分同學寫假材料、威脅學生封口、惡性拖延推責等一系列的不作為與違法行為的嫌疑。

事發後,校方拒絕受害方家屬向當事相關知情者瞭解事實情況,並授意學生一概不準去受害人家裡看望受傷同學,明確命令送作業的同學一概不能講關於受害方平日在學校長期受施暴方的辱罵欺負行為,並且,拒絕向受害方家屬提供施害方監護人的姓名與單位信息。

三是校方一再推脫扯皮的同時,數易其口,搪塞或拒絕受害方的正當訴求,不予積極處理問題,企圖將自身的影響降到最小,直接給我與我女兒造成心理與精神方面的二次傷害。

4月14日,知名媒體人李列曾向督學薛德薇電話投訴學校的不作為,之後一直沒有任何回應。直到兩個月後的6月14日,整整在事發60天后,督學喬毓明第一次對兩個月前的投訴做了模糊回應。

喬督學強調,學校非常重視,並且表明,治療費用、目前疤痕護理費、後期修復手術費等,由於學校沒有經費,無法解決;對於家屬提出的要求面見當事老師等、要求校長、對方家長孩子公開給我女兒道歉等沒有明確回應。

6月22日,五年級畢業測試結束了,學校這種不負責任、想不了了之的做法實在讓受害方家屬無法接受。到目前為此,家長依然沒有見到學校的婁華英校長。

六、訴求內容

(一)請求上海市公安部門依法受理本人對女兒4.11校園霸凌惡性傷害事件的報案,並進行立案調查。同時,依法開具驗傷單,對女兒的傷情進行司法鑑定。

(二)請求公安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對4.11事件以及女兒之前長期遭受的校園霸凌情況,進行全面、客觀、公正、實事求是地認定與調查。

(三)請求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43條和第12條,依法處罰施暴方監護人,並對施暴孩子嚴加管教。

(四)請求對學校法人婁華英、副校長劉東霞、責任老師朱佳珺、自然老師崔紫英、校醫李曉漪、安保老師施盛亞,追究應該承擔的責任。

(五)請求賠償女兒前期身體、心理和精神治療費用與後續治療費用,妥善解決孩子真實存在與發生的精神和心理創傷問題。

(六)請求督促校長、對方家長、對方孩子,公開向我的女兒賠禮道歉。

(七)請求賠償因事件傷害而產生與發生的一切相關損失。

一位遭遇校園霸凌女生的母親:武鳳琴

聯繫電話17321084586

2018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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