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主播要和男粉絲“處對象” 但要先買手機、金戒指

4月15日,農安縣公安局燒鍋派出所接到居民孫某報警稱,其被某平臺主播丁某以處對象為由騙取錢財物品共計2萬餘元。

女主播要和男粉絲“處對象” 但要先買手機、金戒指

經調查,孫某近期在某直播平臺關注一個女網絡情感主播丁某,通過一段時間連麥聊天,對方以處對象為由,以“定情保障”明義要求孫某買手機、金戒指,騙取孫某人民幣18000餘元,並編造其他理由騙取孫某人民幣3400元,隨後將孫某拉黑。

經過縝密偵查取證,民警於4月21日在長春市經開區一小區內將嫌疑人丁某抓獲。經審訊,丁某對其違法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目前,嫌疑人丁某已被公安機關依法採取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警方提示:

一、要提高防範意識。上網打遊戲、與網絡主播聊天時,不要輕易相信對方。

二、要增強辨別能力。如果與所謂的網紅、女主播建立朋友或戀愛關係,要多方觀察、細緻瞭解對方信息,切勿輕易被微信、QQ的頭像所迷惑。

三、要學會保留證據。網絡交友過程中,要注意留下雙方聊天記錄。如果給對方匯款或郵寄物品,要留下證據。

四、要及時報警求助。一旦發現被騙,要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並提供相關證據,協助公安機關偵查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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