禽獸父親性侵生女僅被判刑五年半?法律救濟能否切實保護未成年人


禽獸父親性侵生女僅被判刑五年半?法律救濟能否切實保護未成年人



近日,某著名企業高管涉嫌性侵養女的事件引發網絡熱議。再往前一段時間,一則某地市公安局長專門嫖宿幼女的腐敗案例通告,其中荒淫無恥的行徑讓人憤慨。而就在昨天,相關新聞媒體又報道了一則蘇州市吳中區人民法院審判禽獸父親強姦親生女兒的案例。這一連串類似的犯罪報道折射出了我國在未成年人保護方面存在的現實困境。

蘇州吳中區法院判決的這起案件,案情並不複雜。原籍安徽的一對夫妻陳某(女)和李某(本案罪犯)一起在蘇州工作。兩人育有一女,後二人離異,女兒歸李某撫養。然而李某非但沒有因為家庭破裂給女兒幼小的心靈造成了傷害而感到自責,反倒獸性大發,從女兒四歲開始,在長達九年的時間裡,先後多次,以幫女兒洗澡為名,用各種強制手段對親生女兒實施性侵,獸行令人髮指。蘇州吳中區法院判決李某強姦罪名成立,判處其有期徒刑五年零六個月。案件已經告一段落,但引發的社會關注還在發酵。


禽獸父親性侵生女僅被判刑五年半?法律救濟能否切實保護未成年人


首先,在本案以及類似案件中,任何質疑身心發育都還不健全的受害者為什麼不在長期的受侵害過程中自我救濟或者尋求社會救助的言論都是不道德的。因為無論從社會關係、經濟地位、暴力手段還是輿論環境上講,施暴者對於受害者而言都是處於完全支配或控制地位。本案中的受害者是一位勇敢的小女孩!她雖然無力反抗父親的獸行,但是她曾經將自己的不幸告訴過學校的老師以尋求救助。讓人無奈的是,學校老師並沒有認識到事情的嚴重性,而只是將其作為一般家庭問題處理,通告給了小女孩的母親。這位母親對此竟然也置之不理,讓人難以理解。最終,小女孩在自己還講不太清楚自己受侵害事實的狀況下選擇了報警,警察經過調查取證才使案件真相浮出水面。

其次 ,本案判決李某罪名成立,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這樣的量刑,無論從既有相關刑法法律條文規定還是從違背社會良俗的嚴重程度上看,都顯得處罰偏輕。在相關新聞報道中似乎找不到任何法律上可以從輕的情節或者理由,難不成法院會採信李某在法庭上還毫無慚色地辯解“自己是愛自己的親生女兒的”這樣的謊言?另據2017年的澎湃新聞報道,2016年蘇州吳中區法院判決了一起養父強姦女兒的案件,當時判處罪犯有期徒刑13年。兩個案件可以做一下對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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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一審判決已經生效,受害的小女孩會不會上訴?蘇州吳中區人民檢察院會不會抗訴?不得而知。

類似對幼女實施性侵犯的惡性案件時有發生,不能不引起全社會的關注。類似犯罪案件中,在受害者無力自我反抗暴力,社會救助又難以周全的狀況下,最後的法律救濟如果再不那麼果斷、嚴厲、起不到足夠威懾作用的話,那麼我們的未成年人權益保障之路真的將是道遠且長、任重道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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