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麗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關於2019年度利潤分配預案的公告

證券代碼:603937 證券簡稱:麗島新材 公告編號:2020-013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發現金紅利0.17元(含稅)

本次利潤分配方案以實施權益分派股權登記日登記的總股本為基數,具體日期將在權益分派實施公告中明確。

本次利潤分配預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後方 可實施。

一、利潤分配方案的內容

經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審計,江蘇麗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2019年實現淨利潤115,649,851.06元,依法提取10%的盈餘公積9,654,350.30元,扣除 2019 年發放的2018年度股東現金紅利16,710,400.00元,加上2019年初的未分配利潤505,908,638.61元,截止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累計可供分配的利潤為595,193,739.37元。

本次利潤分配方案如下:

本公司擬向全體股東每10 股派發現金紅利人民幣 1.70 元(含稅)。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總股本208,880,000股,以此計算合計擬派發現金紅利人民幣35,509,600.00元(含稅)。本年度公司現金分紅比例為30.70%。

本次利潤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

二、公司履行的決策程序

(一)董事會會議的召開、審議和表決情況

2020年4月27日,公司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會議以8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的表決結果審議通過了關於《關於審議公司2019年利潤分配的議案》的議案,並同意將本議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

(二)獨立董事意見

公司獨立董事認為,公司2019年年度利潤分配方案,充分體現了公司注重回報投資者、分享公司經營成果的理念。公司2019年度以現金分紅方式進行利潤分配的方案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履行了必要的審議程序,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合法權益的情形。

綜上,我們同意該利潤分配方案,並同意將其提交至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三)監事會意見

公司2019年年度利潤分配方案是在充分考慮公司2019年實際經營和盈利情況,以及保證公司正常經營和長遠發展的基礎上,為積極回報全體股東而提出的,符合相關規定,具有合法性、合規性、合理性,不存在損害公司和全體股東,尤其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

綜上,監事會同意公司2019年年度利潤分配方案。

三、相關風險提示

(一)本次利潤分配預案結合了股東利益、公司發展、未來的資金需求及各項風險控制指標情況等因素,不會對公司每股收益、現金流狀況及正常經營產生重大影響。

(二)本次利潤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批准。敬請廣大投資者理性判斷,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江蘇麗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0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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