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文明】创建市级文明单位,绽放检察文明之花! --致泾阳检察院全体人员的一封信

泾阳检察

全体干警:

大家好!

创建精神文明单位是体现良好机关作风和人员精神风貌的重要标志,也是加强机关建设的有效载体。为进一步树立全体干警讲文明、树新风、展风貌、有担当的新风尚,我院决定今年创建市级文明单位。广大干警是单位的主人,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代表着单位的品质形象,是创建市级文明单位的根本所在。

2020年我院创建市级文明单位,时间紧迫、任务艰巨,希望大家积极行动起来,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关心、支持和参与创建市级文明单位活动,努力为创建市级文明单位出一份力、增一份光。在此,我们谨向广大干警倡议:

NO.1

做文明风尚的传播者

熟记并践行以“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24字为内容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宣传创建市级文明单位的知识,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文明习惯、自觉增强文明意识,争做文明有礼的泾阳检察人 。

NO.2

做文明礼仪的倡导者

多讲“谢谢”、“对不起”、“您好”等文明礼貌用语,摒弃不文明语言;遵纪守法,文明上网,坚决抵制网络低俗信息;友善对待外来人员,耐心热情回应陌生人的问路、求助等;遵守公共道德,不在图书馆、博物馆、影剧院、商场、医院、办事大厅、公交车等公共场所大声喧哗、嬉笑吵闹、高声接电话。

NO.3

做文明行为的践行者

不随地吐痰,不在公共场所吸烟;不乱丢果皮果壳、塑料袋、烟头、纸屑等垃圾,不乱泼乱倒污水;不乱贴乱画乱刻;不在小区院内私搭乱建,不在楼道乱摆乱放,不侵占消防通道等公共设施,不在建筑物屋顶阳台外乱挂乱吊;不人为弄脏、损坏公共设施;爱护花草树木,不践踏草坪、不攀爬树木、不折损树枝、不采摘花草。

NO.4

做文明交通的维护者

切实增强交通安全意识,不乱穿马路、不闯红灯,不穿越马路,坚持走斑马线或过街通道(天桥),不翻越交通护栏;自觉排队候车、依次上下车,不拥挤、争抢座位,公交车上主动为老、弱、病、残、孕及怀抱婴儿者让座;不乱停车、乱占道、乱变道、乱鸣号,非机动车按道骑行,机动车让行斑马线,驾车时不接打电话,不向车窗外抛物。

NO.5

做文明创造的参与者

创建市级文明单位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大家齐心协力,共同努力。全院干警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身边先进模范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窗口单位干警要自觉践行职业道德,开展优质服务。全院干警都要行动起来,自觉投身到创建市级文明单位活动中去。

文明从我做起,我与文明同行,我们相信一滴水能折射阳光,细微处能显露您的品质,只要我们每个人的文明进步一小步,整个社会就会进步一大步。让我们立即行动起来,携手同心,把泾阳检察建设得更加文明、更加和谐、更加美丽!

祝全体干警工作顺利,家庭幸福,万事如意!

泾阳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4月22日


作者:政治部 郭聪娟

编辑:政治部 蔡文婷

【创文明】创建市级文明单位,绽放检察文明之花! --致泾阳检察院全体人员的一封信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