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優理論:一個條件扭曲,其它的最佳選擇也是扭曲

1956年,李普西和蘭凱斯特在他們的開創性論文中寫道:“有關次優問題的一般理論表明,如果在一般均衡體系中引入一個約束條件,該條件又使得一個帕累託狀態無法實現,那麼,其他的帕累託條件儘管是可行的,但一般而言,也不再是必要的。換句話說,給定一個帕累托最優條件不能滿足,那麼,最優狀態只能靠偏離其他帕累託條件來得到。”

由於扭曲因素不同,次優理論的最優解的條件與帕累托最優解的條件不同。帕累托最優解的條件就是完全競爭的均衡點,而次優理論的最優解的條件中,許多不再是帕累託狀態。假設有K個經濟部門,當它們達到帕累托最優時滿足N個條件。如果其中有一個部門由於外部環境的影響偏離了最優條件,為了實現目標函數最大化(即達到次優值),那麼其他K-1個部門中,有許多也要偏離最優條件。

次優理論表明,在不可改變的扭曲因素的影響下,如果有充分的信息且執行成本很小,那麼將這些扭曲因素加以考慮,就會得到在扭曲約束條件下的最大值解(即次優解)。但是,由於信息的不充分性以及經濟產品之間替代和互補的複雜性,我們不可能找到次優條件對應的次優解,從而福利經濟學尋找社會福利最大化的目標只是一個空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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