闭嘴,“这不是劳动纠纷”

闭嘴,“这不是劳动纠纷”


这个题目是我综合的结果。第二句引用的是HW首席法务官的说法,而因为听多了李先生的言论,尤其是昨天经济观察网记者的采访,如此才有了这样的发自内心的感慨,就是第一句的“闭嘴”。
是啊,李先生必须闭嘴的。这起HW251事件目前公开的信息,就是当地司法部门的不起诉和国家赔偿,另外几乎全部都是来自李先生的说法,也包括他接受采访的报道。而这些报道也罢,或者说法也罢,不用说,完全都是李先生的一家之言。
常言道,偏听则暗,既然都是李先生的说法,那又如何会是客观公正的呢?毕竟,自我保护是一种本能。李先生的任何说法,自然都是有利于他自己的。而与此相反,所有的“问题与错误”,甚至涉嫌诬告之类,当没有HW方面公开回应说明的话,让普通人判断,如果不是理亏,那就是傲慢至极。
前员工因为2018年1月31日协商离职补偿费,11月7日起诉索要2017年年终奖,被HW向当地司法机关举报,导致当年12月份被当地警方刑事拘留。此后,经过了251天的侦查,涉嫌罪名由“职务侵占”,到“侵犯商业机密”,又到“敲诈勒索”,然而,结论却是无罪释放。按照司法部门的说法是,“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同时,司法部门给付了10多万的国家赔偿,且为李先生恢复了名誉。


对此,舆论已经热议纷纷了,而HW的回应却是极其刚性。有权利有义务,并基于事实对涉嫌违法行为向司法机关举报。的确,举报是机构或者个人的权力。而当举报的问题,或者涉嫌犯罪的行为被司法机关明确否决时,是不是该有所表态吧?有国家赔偿,有恢复名誉,这自然应该被认作是明确否决。
然而,HW12月2日刚性表态后,又在今天,12月5日其首席法务官更是回应坚决。在深圳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有记者询问此起事件,首席法务官是这样表态的,“感谢公众和社会对该事件的关注,但这不是一个劳动纠纷事件。我们的声明写得很清楚,对涉嫌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举报,所以它不是一个劳动纠纷。”
到此,我真的有点不明白了。按照三种涉嫌的罪名,有司已经侦查过了,甚至两次补充侦查,一次延长,最终的结论是不符合起诉条件。别的不说,这国家赔偿与恢复名誉的行为,我以为应该足以证明李先生在该起事件中,没有犯罪行为。难道说,HW公司,尤其首席法务官竟然不认可有司的结论?既然如此,那在2019年8月22日,相关结论公布后,HW为啥不上诉,或者直接到法院自诉呢?
不认可当地司法机关的结论,仍然坚信举报是正确的,是对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举报,如此认知,咋就忘了在12月2日的声明中所说的,“尊重司法机关,包括公安、检察院和法院的决定”呢?既然是尊重决定,为啥又说这不是劳动纠纷,那是啥呢?熟悉法律的首席法务官不该如此含糊吧?

与惜字如金的HW公司相比,这李先生如今话语有点多。比如说,4日接受经济观察报记者所说的,“很多朋友私下跟我说,从结果来看,我工作没了,还坐了牢,而原来业务部门的人都得到高升。他们觉得业务造假的事情,是任总指使的,但我觉得我老板不是那样的人。这件事情我不相信,我希望见到任总”。还有,他表示,“另外我想和任总深度沟通,现在HW说假话的风气比较重,很多人在对媒体说假话,这种风气不太好。我觉得HW是中国的期望,但是这样下去,公司不可能走得更健康更长远。”
业务造假问题,HW没有回应吧,按照李的说法,该部门的人都得到了高升,这就有点奇怪了?对此,甚至赖到老板身上,说是老板指使的。问题是,要这样的话,这才是真正的涉嫌犯罪。再者,李先生竟然公开说,如今的HW说假话的风气比较严重。这就很麻烦了!要知道,高通就暗示这5G有假。而HW若真的如李先生所说的那样,说假话风气比较严重,那实在是让人担忧不已了。
尽管,众所周知的是,目前HW公司有着更为远大的目标,也有着更为重要的事情要处理,恐怕没有时间与精力来应对,诸如李先生样的屑小琐事,然而,HW毕竟还是一个企业,是企业就不能不敬畏市场,不尊重消费者。若是继续抱定这不是劳动纠纷,无视有司的司法结论,而任由前员工李先生“胡说八道”时,公众或者社会难免不对HW产生怀疑与偏见。

正视舆论,敬畏市场,如此才能够成为标杆企业,能够成为世界性的有竞争力的企业。我相信,在充分运用法律武器维护企业权益的同时,HW也能够或者说也应该对HW251事件有个合理合情的说法。不至于落到如今这样的非常被动,尤其让李先生不断的“抹黑”。当然了,当HW公开合理合情的说明后,我绝对相信,此时李先生,也包括各种“黑”的人或者机构肯定都会“闭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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