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闹国航公务舱,该列入黑名单?

大闹国航公务舱,该列入黑名单?

13日上午,有位实名认证为编剧的李女士曝光,在12日CA4107成都到北京航班上,起飞前滑行阶段,因为有旅客接听电话或者玩手机,被一位自称是国航监督员的中年女子制止。原话是,“突然站起来很激动的大声斥责那位女乘客,态度极为恶劣”,“而且指责其他两位正在玩手机的男乘客不顾整个飞机几百人的生命安全”等。

14日,又有好事者曝光了与这位“国航监督员”有关的视频。在北京107路公交上,该女子电话投诉有危险行为;在地铁上,该女子指责不给老人让座,没有爱心专座。同时,又有人曝光了该女子曾经被行政拘留5日的历史。

当然了,更有信息灵通人士,直接曝光了该女子更多的私人信息。比如说有精神疾病,是家族遗传性的(母亲与弟弟)。曾经是空姐,后停飞如今在国航工作等等。

尤其是,指出了该女子牛某精神疾病名称是“双向情感障碍”。即就是躁郁症,是一种躁狂与抑郁交替发作的严重类精神疾病。系间接性发作,平时精神正常,受到些微刺激会发作。

而到今日,国航与李编剧协商的信息也证实了以上的说法。到此也就是说,该女子牛某是精神疾病患者。尽管按照专家的说法,我国有1亿人口都有不同程度的精神疾病,只不过有些轻微,有些严重而已。但是,如牛某样被明确鉴定为双向情感障碍,的确就是“持证”的精神疾病患者了。

那么,很关键的一个问题就是精神疾病患者能否搭乘飞机呢?今天已经有网友质疑,牛某因为是国航员工,就被放宽了精神疾病乘机的限制吗?对此问题,就一个答案,能否乘机有明确的规定。《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运输国内运输规则》第34条有规定,传统染病患者、精神病患者或者健康情况可能危及自身或影响其他旅客安全的旅客,承运人不予承运。

一般来说,病患者乘机,除非特别明显,绝大多数承运者是无法或者不能判断的。尤其是精神病患者,他们又没有标签,病情没有发作时,与正常人无异。比如说,牛某正常购票或者有免票,尽管她已经被确诊了,可没有发作,也就并没有危及安全,此时拒绝搭乘的理由显然就没有。不如当年演员王姬的孩子,登机时已经明显的出现了狂躁的症状,为安全计,只有拒载了。

换句话说,如果在登机前或者登机中或者起飞前,牛某只要精神病不发作,国航就没有理由拒载。而只要飞机起飞,哪怕此后发作,有且只有客舱乘务组或者空警来进行必要的约束与控制了。有网友担忧,因为牛某曾经是空姐,对飞机状况熟悉,万一要是破坏起来,危险性很大。在这里,前提就是“万一”,这种情况一旦出现,也就是其精神病发作,飞机的设计会让她的破坏性很难实现。

不过,因为牛某是精神病患者,我倒也理解了为啥在起飞滑行阶段,她特别着急,以致于直接制止使用手机者。从飞机舱门关闭到滑行开始,就不断有提醒请关闭手机或者设置在“飞行模式”。毕竟,飞机随时准备起飞,此时使用手机会对飞行安全造成危险。可是现实中,总有不守规则的人存在。

起码,根据李编剧的微博爆料,当时CA4107航班公务舱中,有位女士在接听电话,有两位男士使用手机。要是正常人,不会吭声的,顶多报告乘务员去处理。然而,恰恰因为牛某曾经是空姐,也是精神病患者,所以,她才直接出面制止。以致于情绪激动,在态度言辞上不够客气。而这让使用手机的几位丢了面子。

用李编剧的话来说,多花了好几百搭乘公务舱,那都是有身份的人,被一个女士公开批评或者斥责,那岂能“善罢甘休”呢?商量情节是有的,甚至互留电话也是有的,李编剧也留了电话,不知道当时使用电话的人中,有没有李编剧?大概率李编剧也是飞机起飞前滑行阶段使用手机的人吧。一个不守规则,一个不知危险的人,自然对这位自称国航监督员的牛某有意见。

对了,目前为止,警方的调解材料没有曝光,而精神病患者牛某也没有发声,都是李编剧在公开或者曝光信息。从这些信息中,可以看出,牛某的确有“大闹公务舱”的言行。李编剧有意录制了一段视频。从视频可以看出,牛某情绪激动,在飞机上走来走去,斥责机舱内的其他乘客“无知”,使用了“使用语言暴力对我恐吓”、“密谋”、“废话,你管的着吗”、“没文化”等较为过激的语言。

李编剧也说了,这是在飞机落地后滑行阶段拍摄的。显然,这位精神病患者牛某,在飞行中也不敢使用手机,有且只有落地后地面滑行时才敢报警。有网友说了,这滑行阶段使用手机就不危险吗?是的,的确不危险了,因为在地面滑行随时到达停机位,使用手机至少是不禁止的。

由此可见,就连一个精神病患者牛某都知道搭乘飞机,不要使用手机,可是公务舱的这几位不以为然,也包括李编剧在内。其实,牛某是否是国航的监督员,真的不很重要,重要的是,任何人都有义务与责任制止客舱中不守规则的人。唉,这李编辑等人,咋就不如一个精神病患者呢?

还有国航是否尽职尽责了呢?我以为答案应该是的。用李编剧的话来说,牛某一直给乘务员炫耀与“领导”的合影,在李编剧拍摄的视频中,一直有位男子在牛某身边,显然这一切都显示出当班乘务组是时刻关注着牛某的。而飞机下客后,有4位机组配合警方要求到派出所“滞留7小时”,也是为了证明这起牛某与乘客之间的“冲突”。国航员工的牛某没有资格搭乘公务舱,但是她掏钱升舱也就能够理解了。

本来派出所能够解决的问题,可李编剧很忙,但是李编剧有资本可以借助舆论的压力。反正国航是国企,是一个重视品牌声誉的企业,自然也就不敢怠慢的。而从今天李编剧公布的与国航的协商来看,显然国航是不卑不亢有礼有节,可以点赞了。

总之,民航或者航企有黑名单制度,符合哪些条件的乘客会被列入,是有明确规定的。通过这起事件,我以为对那些不遵守规则的人,尤其是无视数百人安全的,在客舱使用手机的人,一旦证实,建议统统列入。比如说,12日C4107航班上的,被精神病患者牛某斥责的这几位,包括李编剧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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