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年長跑被曝劈腿,羅志祥發文道歉,周揚青可以要青春損失費嗎?

近兩日,娛樂圈的瓜大家吃得很香,一個接一個,羅志祥與周揚青九年的戀愛長跑最終被手機背了鍋。據知情人稱,兩人已經買了婚房,在籌備婚姻的地步。周揚青是在今年一月看了羅志祥手機後提出了分手:“那會他們已經買好婚房,到了籌備婚姻的階段,而且有一段時間了。

九年長跑被曝劈腿,羅志祥發文道歉,周揚青可以要青春損失費嗎?

一開始羅志祥是沒有打算道歉的,後來迫於各方面的壓力於4月24凌晨發文道歉,與之前在群眾視野中完全不一樣,典型的渣男形象。那麼九年的愛情長跑,周揚青可以向羅志祥索要青春損失費嗎?

九年長跑被曝劈腿,羅志祥發文道歉,周揚青可以要青春損失費嗎?

從道德上看,兩人在一起會發生性行為或同居行為,可能對雙方造成直接的損害,尤其對女方,可能導致其懷孕、流產,索要青春損失費成了大家都贊同的事。

從法律上看,這種索要“青春損失費”、“精神損失費”的行為並沒有任何法律依據。司法實踐中,即使一方提起了訴訟,人民法院對其提出的“青春損失費”、“精神損失費”等賠償請求,一般也不會予以支持。

因為,在我國,婚約不過是男女雙方為將來締結婚姻而作出的事先約定,屬於普通民事行為,並不受我國法律保護,因此,一方違反婚約,無論其是否存在過錯,都不產生法律上的賠償依據,而對方均不能要求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九年長跑被曝劈腿,羅志祥發文道歉,周揚青可以要青春損失費嗎?

由於現階段我國民事法律對分手費無明文規定,致使審判實踐界對分手費糾紛的救濟處理尚無統一作法,一般有兩種情形,一種情形是在審理分手費糾紛案件時確認分手費的法律效力,判決給付分手費一方履行分手費給付義務。

另一種情形是不認定分手費的法律效力,判決駁回接受分手費一方的訴訟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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