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發佈老城保護修繕標準

新華社北京4月27日電(記者郭宇靖)記者從北京市住建委獲悉,《北京老城保護房屋修繕技術導則(2019版)》近日正式發佈,自今年5月7日起施行。北京老城即二環路以內(含護城河及其遺址)區域的衚衕、院落、房屋的修繕工作,有了明確的技術規範與評價標準。

導則由北京市住建委、北京市規自委、北京市城管委、北京市文物局、北京市東城區政府和北京市西城區政府共同發佈,是落實北京新版城市總體規劃的重要內容。導則適用於北京老城內,除文物保護單位、普查登記文物、歷史建築(含掛牌院落)以外的衚衕、院落和房屋,進行修繕保護、使用功能改造、市政設施改造、風貌和環境整治提升工程。

導則從院落和房屋兩個維度對修繕等級進行了細分,包括三類院落、五類建築。對二、三類建築修繕,要求應最大程度保護有價值的歷史信息,保護歷史原狀,按照原形式、原結構、傳統規制做法進行修繕,更新內部設施。

具體來看,修繕將保留原有文化元素,打造老北京文化特色。例如,建築物原有的石活要儘量保留,不宜剁斧見新;石雕等裝飾性構件應保留,並按原形制進行恢復、修補;房屋的屋面應全部恢復傳統形式,如合瓦、筒瓦、灰平臺等;各類新添配的構件表面要按傳統工藝處理,不應有現代工具加工痕跡。

導則要求,衚衕街區的環境整治,要準確把握文化特色,修繕後符合區域文化要求,避免千篇一律,避免外來文化元素的移植。諸如將江浙皖地區的建築形制、色彩、窗格等用於北京老城區等“南裝北飾、內衣外穿”的做法要避免。

此外,導則還對在修繕過程中科學選擇建築材料時,充分考慮風貌保護、使用功能、綠色節能等方面提出了要求。

下一步,北京市將建立老城保護修繕專家委員會,推行老城房屋修繕與保護實施方案專家評審制度。東城區、西城區依據導則對修繕實施方案進行評審,為建設單位提供技術服務,形成街道責任規劃師把關、專家支持、群眾參與、社會監督的共治決策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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