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勞動合同後,發現公司又打進本人工資卡一筆錢,然後公司要求退款返還,這錢該退嗎?

MC飄飄


啥原因解除的?公司解僱你的嗎?百度查下,如果是公司無理由解僱你的或者有病解僱你,公司要給你兩年的工資的。請你查下當地勞動法


異國風6987907608498


首先應該確認該筆錢是否是公司未付的工資或者經濟補償金,如果是這些內容,那麼就無需予以退回。

如果確認與公司之間的所有手續包括但限於工資結算、經濟補償金結算等等都辦完了的話,那麼該筆錢,就應該是不當得利。

所謂不當得利,就是雙方當事人必須一方為受益人,他方為受害人,受益人取得利益與受害人遭受損害之間必須有因果關係,受益人取得利益沒有合法根據。很明顯,這筆錢符合這樣的特徵。

根據《民法總則》第一百二十二條:“因他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受損失的人有權請求其返還不當利益”的規定,不當得利應當予以返還。不過這種情況下,您也不必貿然退款,需要公司給你相關的文件或者承諾,避免被人洗錢或者被用於其他的違法行為。


海空律師


不要動這筆錢,也不要另外轉賬退回原公司那邊,讓原公司自己去協調轉出銀行劃扣回去!因為你勞動關係結束了也可能有一筆補償金打給你,但是你不知道這個補償金的存在,那麼公司財務可能通過轉賬模式把公司應該給你的這筆錢私吞了。或者是原公司為應付勞動監管部門的調查或者你個人到勞監部門舉報不給補償,故意轉賬又叫你退回,用來堵後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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