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揚青忍九年後和羅志祥分手,為什麼戀愛太要談太久?

最近娛樂圈沸沸揚揚的新聞,非“小豬佩奇”羅志祥莫屬。

知名網紅周揚青發了長文,公佈了她和藝人羅志祥分手的新聞。

周揚青忍九年後和羅志祥分手,為什麼戀愛太要談太久?

文章不短,核心意思就是:

周揚青忍了九年,不再忍了,選擇分手。早在之前,周揚青就知道羅志祥花心且濫情,但還是選擇了原諒他。如今不再原諒,就是因為羅志祥做得太過份了。

她爆出了很多內幕,有些是戀人之間的,有些是關於羅志祥所在的圈的。總之,很有分量。

周揚青不後悔和羅志祥在一起九年,但她看清了,羅志祥是人渣,天生渣。

事後,羅志祥公開道歉,承認自己做錯了,這無異於承認周揚青說的每個字都是真的,他還要承擔一切後果。


周揚青忍九年後和羅志祥分手,為什麼戀愛太要談太久?

這裡頭的是是非非太多了,相似的新聞也是鋪天蓋地,多的東西,我們不再複述了,我只發表兩點不同的看法。

首先就是,永遠不要把戀愛談得太久,別超過三年,除非你真的不打算結婚。

看看周揚青,從23歲和羅志祥相愛,九年過去了,從二十多歲的小姑娘,等成了三十多歲的小婦人。

我們承認,戀愛的過程是幸福的,甜美的,讓人沉浸其中。但是,戀愛談得太久是有弊端的。比如,激情褪去,新鮮感沒有了,各種摩擦開始增多,這時戀人之間卻沒有婚姻和家庭的約束,很容易做出一些越界的事,就像劈腿。

周揚青忍九年後和羅志祥分手,為什麼戀愛太要談太久?

雖然戀愛最好談多少時間沒有定數,但我想一到三年是最好的,太短,不足以瞭解對方,太長容易消耗彼此。

如果奔著結婚的目的去戀愛,最好不要超過三年,太久的戀情,就像放了太長時間的飯菜,即便沒有餿,口感也不好吃了。

步入婚姻,總歸還是要保留一點新鮮感的,所以,別把那些新鮮感都在戀愛時耗盡。

縱觀那些談戀愛太久的人,有好果子的並不多。

還記得郭富城和熊黛林分手的事嗎?兩人戀愛七年了,郭富城說鞋子不合腳。那麼問題來了,七分鐘就能判斷出鞋子合不合腳,為什麼他用了七年?

周揚青忍九年後和羅志祥分手,為什麼戀愛太要談太久?

七年的時光,換來一句鞋不合腳,不諷刺嗎?

能不能結婚,能不能走到一起,和戀愛時間的長短沒有必然關係。

不要以為戀愛越久,就一定能修成正果。

一年時間,就夠大家談婚論嫁了。

如果在這個過程中談不攏,分手比較敞亮,更節約彼此的時間。

周揚青選擇忍耐,一忍就是九年,我想有很多是感情之外的因素,比如時間成本,已經投入這麼多年了,已經離“羅太”一步之遙了,再等等看;還有就是盲目地相信,一個偷腥的人能夠輕易改變。

周揚青忍九年後和羅志祥分手,為什麼戀愛太要談太久?

周揚青和羅志祥一個在北京一個在臺北,分居兩地讓他們的新鮮感不容易一下子耗盡,畢竟小別勝新婚。

加上沒有天天面對彼此,小摩擦會少很多,這也是周揚青為什麼可以戀愛九年的原因。

對於普通人而言,戀愛談個兩三年,足夠你大致瞭解一個人了,但是不要以為你瞭解一個人,和他結婚了,他就一成不變。

記住,人是會變的,變好,變壞都有可能。

人既然是個變數,你用多少時間也無法準確地瞭解他。

所以,大致瞭解後,願意結婚就趕緊結婚去吧。

畢竟比起戀愛多年分手,結婚多年分手,保障起碼還多點。


周揚青忍九年後和羅志祥分手,為什麼戀愛太要談太久?

再說第二點感觸,分手就分手,別把太多事爆料出來,給自己留點裡子。

一段感情裡,真的很難說是非對錯。

除非是一些逼不得已,必須要公開的事,我覺得最好的分手姿態是當事人之間,把話講明,從此天涯海角,形同陌路就好。

畢竟你爆出太多事,被公眾解讀得越多,誤傷就在所難免。

比如,對方越渣,你的招渣體質就越明顯,畢竟只要人不傻,眼不瞎,還是能輕鬆鑑定對方是人還是渣的。

還有就是,局外人永遠不知道事實的真相是什麼,與其讓大家在各種新聞中妄自猜測到底發生了什麼,編排出真假難辨的故事,不如把那些事都隨風散了吧。

周揚青忍九年後和羅志祥分手,為什麼戀愛太要談太久?

畢竟戀愛是兩個人一起談的,就在兩人之間妥善解決吧。

公佈與眾,成為群眾的談資,讓給自己的私事漫天飛舞,著實不優雅。

就說去年吳秀波也是被地下女友給爆出來的,結果殺人一千,自毀八百,兩敗俱傷,兩人從此成了大眾消遣的素材。

周揚青這次看似勝算在握,但輿論的風向從來不是個人能掌控的,涉及的利益方越多,反轉的概率未嘗沒有。

分就分了吧,重新開始就好。

如果過去不堪回首,起碼留點裡子讓未來有所期待。

話說到這裡,還是要告訴大家兩件事,好好做人,乾淨做事,才能坦蕩地活在人世間,無懼流言蜚語,無懼狂風駭浪。

結婚不是必需品,戀愛也有保質期,愛一個人,就和她成個家,風雨無阻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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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魚白

圖片來源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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