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證人說:繼子女繼承權的確定標準,有哪些?來看看

繼承權是指繼承人依法取得被繼承人遺產的權利。包括兩種含義:

(1)客觀意義上的繼承權。它是指繼承開始前,公民依照法律的規定或者遺囑的指定而接受被繼承人遺產的資格,即繼承人所具有的繼承遺產的權利能力。

(2)主觀意義上的繼承權。那麼對於這個繼承,如果是繼子,那其有繼承權嗎?

公證人說:繼子女繼承權的確定標準,有哪些?來看看

公證人視點為您詳解。

一、繼子有繼承權嗎?

繼子女有繼承繼父母財產的繼承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相關規定,如果繼子女與其繼父母之間形成了扶養關係或具有法律擬製的直系血親關係的,則其可享有繼承權。

也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十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公證人說:繼子女繼承權的確定標準,有哪些?來看看

二、關於繼子繼承權的相關問題:

(一)繼子女繼承權的確定標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10條的規定,與繼父母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對繼父母的遺產享有繼承權,因為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與繼父母之間形成了法律上的擬製血親關係,繼子女也就能象婚生子女一樣繼承被繼承人的遺產,成為被繼承人的法定繼承人。

在法律上扶養關係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繼父母對未成年的繼子女履行了撫養義務:

(1)繼子女受繼父母經濟上的供養;

(2)繼子女受繼父母生活上的撫養、教育。

2、繼父母對已成年但系限制行為能力或無行為能力的繼子女履行了撫養義務。

3、繼子女對繼父母履行了贍養義務:

(1)繼子女在經濟上供養繼父母;

(2)繼子女在生活上扶助繼父母。

若繼子女其生父或生母再婚時,繼子女已經長大成人,分居另過,或其生父、生母再婚後,繼子女未與繼父或繼母共同生活,而由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撫養教育成人,繼子女對繼父或繼母也未盡過贍養撫助義務的,則不能視為繼子女與繼父母之間形成了撫養關係,繼子女也就不能繼承繼父母的遺產。

公證人說:繼子女繼承權的確定標準,有哪些?來看看

綜上所述,只要能具備繼父母對繼子女的撫養和繼子女對繼父母的贍養的情形之一,就可認定為繼子女與繼父母形成了扶養關係,依據法律規定繼子女與繼父母之間就互相享有繼承權。

(二)形成扶養關係的繼子女的子女對繼父母的遺產享有代位繼承權

代位繼承又稱間接繼承,是指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由其晚輩直系血親代替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一種法定繼承形式。

條和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26條的規定,形成扶養關係的繼子女的生子女、養子女對繼父母的遺產享有代位繼承權,但法律沒有規定關於形成扶養關係的繼子女的繼子女是否享有代位繼承權,在實踐中一般認為只要繼子女與其繼子女形成了扶養關係,則形成扶養關係的繼子女的繼子女就享有代位繼承權。

公證人說:繼子女繼承權的確定標準,有哪些?來看看

條和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26條的規定,形成扶養關係的繼子女的生子女、養子女對繼父母的遺產享有代位繼承權,但法律沒有規定關於形成扶養關係的繼子女的繼子女是否享有代位繼承權,在實踐中一般認為只要繼子女與其繼子女形成了扶養關係,則形成扶養關係的繼子女的繼子女就享有代位繼承權。

圖:頭條配圖

推薦閱讀:

遺產繼承之前被繼承人的財產被轉移如何處理

財產繼承不再難

公積金繼承相關問答

秒懂公積金可繼承

繼子女的財產繼承權到底如何認定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