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滿釋放剛仨月 淄博一男子因盜竊第8次被捕

刑滿釋放剛仨月 淄博一男子因盜竊第8次被捕

通訊員 滕健

記者 馬冠群 報道

晨報訊 淄博一男子平時不務正業、遊手好閒,長期以盜竊為業,這不,刑滿釋放剛滿三個月,賊心不死,4月15日又因盜竊被抓。這已經是他第8次因盜竊被捕。

今年58歲的薛某,1997年5月因強姦罪、搶劫罪被判刑入獄九年。刑滿釋放後,薛某並沒有洗心革面,還嫌打工賺錢太辛苦,開始小偷小摸起來。從2007年11月開始,因盜竊被公安機關行政拘留9次、因盜竊罪已7次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今年1月,薛某因盜竊罪刑滿釋放後,仍不知悔改,又“手癢”了。4月的一個晚上,薛某喝了些酒,離家還有3公里路程,覺得“走路回家太累”,就想著“要是能輛騎自行車回去該多好”。剛想完,他就看到在路邊有一輛山地車,走過去看到車子沒有上鎖,心裡一陣“竊喜”,直接騎著走了。

騎了一段時間,薛某又感覺“騎車太累”了,就想要是能“騎”輛摩托車回家就更好了。然後他來到附近小區,看看有沒有“合適”的摩托車“拿”來用。在轉到一個單元樓前時,他發現一輛黑色踏板二輪摩托車,走過去仔細查看後,發現這輛摩托車竟也沒有上鎖,於是拔了電門鎖的線 ,“順手”騎走了。

經被害人報案,薛某於4月15日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4月17日公安機關將案件移送至博山區人民檢察院。在案件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的前提下,該院於受理案件當日依法對薛某做出批准逮捕的決定。現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幸福生活是需要靠自己的辛勤勞動和努力奮鬥換來的,想不勞而獲甚至是通過違法手段獲得的幸福生活是不可靠、不切實際的,換來的只能是法律的嚴懲。”採訪中,辦案檢察官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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