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滿釋放不知悔改,囂張盜竊勒索贖金被判刑

盜取後視鏡後在車上留下電話號碼,要挾車主付錢款贖回後視鏡。本想借此“生財”,卻再次鋃鐺入獄。

刑滿釋放不知悔改,囂張盜竊勒索贖金被判刑


案情回顧


現年39歲的薛某某,曾因犯盜竊罪和敲詐勒索罪入獄。2018年9月1日,刑滿釋放後因生活拮据潦倒,就想著重操舊業,便花了500元找人辦理了一張電話卡和一張銀行卡。2018年9月至11月期間,先後流竄到貴港市、南寧市、崇左市等地,盜竊他人停放在路邊的路虎、寶馬等高檔小汽車後視鏡予以藏匿,並留下寫有電話號碼的字條,待車主聯繫其,便要挾車主轉錢到上述銀行卡,以此作為歸還後視鏡的條件。薛某某先後敲詐勒索了7名車主共計人民幣8600元,實際得款人民幣5600元,被法院以敲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

刑滿釋放不知悔改,囂張盜竊勒索贖金被判刑

豪車的後視鏡動輒上萬元,且不在保險範圍內,薛某某以此為要挾,偷盜後視鏡向車主勒索錢財。一些車主為了避免更多的損失,便選擇了妥協,花錢要回後視鏡,實際上助長了不法分子的囂張氣焰。


刑滿釋放不知悔改,囂張盜竊勒索贖金被判刑

檢察官溫馨提示廣大車主,在遇到此類事件一定要在第一時間報警,配合公安機關開展調查,以縮短破案及抓捕時間,儘可能將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也避免不法分子逍遙法外,繼續禍害其他車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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