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人欠錢不還怎麼辦?律師教你處理這種借款糾紛一

別人欠錢不還怎麼辦呢?俗話說,有借有還,再借不難。對於那些存在借貸關係的人來講,你欠了對方的錢,那麼就應該按照約定或法律規定清償。實踐中,存在很多欠錢不還的情況,遇到這類問題該怎麼辦呢?

一、“四看”決定要錢策略

1. 看欠條或借條的內容

想要回錢,必須要清楚的認識當前是怎麼樣的一個情勢,其中最重要的是要看手裡有什麼證據,所謂證據,就是證明你們存在借、欠這樣一個法律關係的相關材料。在我們日常生活中,最常見的就是欠條或借條這種證據了。對欠條、借條,要仔細研究一下上面的內容。

欠條內容明確了雙方的法律關係,因此在要錢之前,一定要看清欠條的內容,內容不清,很可能錢要不回來。有這樣一個案子,甲借給乙8萬元,乙還了3萬元後就不還了,於是,甲將乙告上法庭,拿出對方寫的欠條,欠條上寫的“還欠款5萬元”,甲說:乙在還款3萬元後給我打的欠條,意思是再還5萬元就清了。而庭上,乙說:我這寫的是“還(huan)欠款5萬元”,就是說已經給你了5萬元,再給3萬元就好了。雙方就此產生爭議。

所以,在要錢的時候,一定注意欠條的內容,防止節外生枝。

2.看欠條或借條的金額

我處理過一個案子,原告要求被告還欠款60萬元,被告拿出欠條說:看,根本就不是60萬,是60億!為什麼呢,原來欠條上寫著“欠600000萬元”。這要想把錢要回來,那可就麻煩了。

3.看還款時間

這個時間,主要是看欠條上有沒有還款時間,如果寫了,應當注意訴訟時效的問題,什麼是訴訟時效呢?就是如果時間長不向對方主張你的權利,那麼起訴到法院,對方提出超過訴訟時效,法官就不能支持你的訴求了。欠錢這種法律關係的訴訟時效是兩年,從什麼時候開始計算呢?就看欠條上的這個還款時間了,假設,欠條上寫著:應當於2012年10月10日還清,那麼從10月11日,就開始計算2年的訴訟時效了。所以大家在要錢的時候,一定要牢牢記住訴訟時效這一個問題。曾經有一個案子,老大爺起訴要求還錢,因為超過訴訟時效了,法官不支持他的訴求,也很無奈,對老大爺說:我知道他真是欠你錢了,但是法官這邊只能依法判案,同情你,但是支持不了你。

4.看對方態度

存在借、欠關係的,一般來說之前都是朋友,對方為什麼不還錢,是否是真的的還不上,還是已經變成老賴了。如果是第一種情況,那麼可以雙方再打一個欠條,約定一個還款日期,這樣有助於延長訴訟時效。如果對於第二種情況,呵呵,恭喜你,長征之路開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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