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一司機開違法車被逮 以“我是打工的”為由推脫責任

明明車輛有違法,司機卻稱不該罰,並且還有“過硬”的理由。

4月14日,在宜春市環城南路,宜春市交警支隊直屬二大隊西村中隊交警遇上了這麼一名法盲司機,他說他不該被罰的理由是:車是老闆的,我是打工的,不該怪我。

宜春一司機開違法車被逮 以“我是打工的”為由推脫責任

當天上午10時28分許,西村中隊交警在環城南路源仙台路口執勤時,接到“宜春E行”警用平臺報警信息:“環城西路與環城南路交叉路口北方向反向卡口,一輛車牌為贛C95***的灰色小型麵包車逾期未年檢。”執勤交警立即前往併成功攔截該車輛、將該車引導至路邊,對車輛及駕駛員進行檢查。

宜春一司機開違法車被逮 以“我是打工的”為由推脫責任

經查,該面包車於2019年6月份就年檢到期了,屬於逾期未年檢車輛。交警還發現該車輛進行了非法改裝,車內空蕩蕩的,後面兩排座位已被全部拆除,只剩下駕駛室兩個座位。

當司機易某聽到執勤交警準備對其進行處罰時,現場出現滑稽一幕!只見當事人易某高呼:“你們不能處罰我,我只是個打工的。”易某辯解說,當天是老闆讓他拖點東西去四方井工地,車子是老闆的,不是他本人的,他對車輛未年檢的情況也並不知情。易某覺得自己只是個打工的,要怪該怪老闆,不應該處罰他。

經過執勤民警黃警官對易某的一番細心開導,以及普法教育,易某才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並虛心接受處罰。並保證事後一定加強交通法律法規的知識學習,成為一名守法司機。

來源:江南都市報宜春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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