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將超標電動車視為電摩托,並允許持有駕證的人騎行?你怎麼看?

鄉音本色


對於這個問題,我認為是完全可以的!關鍵在於政府的管理!對於國標電動自行車,按非機動車管理,時速提升到35公里小時,但是要考駕照,僅僅進行理考,就是交通法規和文明駕駛考試。對超標電動自行車按摩托車機動車進行管理,考駕照,戴頭盔,購買強制保險。最重要的是加大闖紅燈,橫穿馬路等致命的交通違法成本,這些致命交通違法交警部門可以統計出來,一次罰款2000,禁行2周,重新考試,自然就減少因電動車出現的交通事故!


火之語


其實這個問題說過很多次了,很多人把電動車攪混了,敢肯定的說,新國標完完全全是定義在自行車有個電動助力而已,就是說凡是60伏2O安的電動車應該算是超標車,更不用說6個大電瓶72伏32安的了,基本上屬於電摩一級。集團生產的名牌比如雅迪愛瑪臺鈴等等,只要它沒有腳蹬子,都應該屬於電摩範疇!他還能生產出廠在這裡來說不應與汽車工業摩托車行業相關的,但好像又脫離了自行車協會電動自行車分會,所以才搞出了這個國標,國家應該在這方面有所關注研究制定新的辦法,新國標電動自行車算一個獨立(因為他不給社會廣大帶來認可實用)。但可能是以後的發展方向,這種有腳蹬子又限速又限重量等等的所謂新國標電動自行車,我絕對懷疑他的發展方向令人擔憂,因為絕對是倒退的行為!最後綜上所述,電動車電摩最好上牌行駛,規範管理,絕對不需要駕照,因為他不是摩托車,因為他時速還達不了80公里以上。


黃瑩21053935


電動摩托車,你必須達到摩托車速度,能跟上車流。按照現在的電摩標準,跟不上車流速度,道路上行駛的汽車不停超越電摩,更增加事故發生率。不如放開摩托車,安全係數,遠大於電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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