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酒駕發生交通事故,私了賠償怎麼避免事後被對方控告敲詐勒索?

隨著社會進步,路上的車越來越多,雖然酒駕懲罰力度越來越大,但依然有人不顧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飲酒甚至醉酒駕車。我們作為交通參與者,在駕駛過程中,若與酒駕者發生交通事故造成自己車輛損壞等財產損失(若有人損不建議私了),因對方酒駕,不能商險理賠(若醉駕交強險不賠償財產損失,酒駕的財產損失交強險賠償限額為2000元),怎麼做既能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又不至於事後被對方以敲詐勒索控告呢?

當我們與酒駕者發生交通事故,酒駕者害怕承擔法律責任,會主動提出私了,而我們為了能順利讓對方賠償自己的損失,而同意私了。但是對於車輛損失具體涉及的數額我們也無法準確判斷,怕要的賠償不夠彌補損失,這時可以這樣做:

1、讓對方拿出足夠修車的費用,約定該筆費用為修車費,多退少補;

2、修車費以外,讓對方額外賠償車輛折舊費,可以由車輛的價值以及車輛損毀程度來確定賠償數額;

3、將對方的身份證、駕駛證、行車證拍照留存;

4、如果條件允許可以手寫一個賠償協議,寫明事故經過及協商的賠償內容,讓對方簽字寫上姓名和身份證號,協議自己收好。如果沒有紙筆,全程錄音;

5、本著良善的心,本意就是為彌補自己的財產損失;

6、拿到賠償修車後,因曾約定多退少補,對方討要剩餘修車款怎麼辦,這就是另一個法律問題了,答案是,你自己看著辦。

最後,發生交通事故,我建議直接報警,但是有時因擔心不能獲得賠償,被迫與對方私了,那就一定要保護好自己,你想,對方都敢酒駕,你憑什麼相信他能心甘情願的賠償你損失。

保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絕不能讓守法被不法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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