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涉互联网黑恶犯罪
线索的通告
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维护健康网络环境和良好社会秩序,滁州市公安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整治涉互联网黑恶犯罪专项行动,欢迎广大人民群众检举揭发涉互联网黑恶犯罪。
一、举报内容
1.利用网络贷款,实施网络“套路贷”违法犯罪线索;
2.利用信息网络威胁他人,强迫交易、索取公私财物违法犯罪线索;
3.利用网络辱骂、恐吓他人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破坏社会秩序或公共秩序、寻衅滋事违法犯罪线索;
4.利用网络实施“黄赌毒”违法犯罪线索;
5.利用网络实施“暴力传销”违法犯罪线索;
6.利用网络实施“高利放贷、非法讨债”违法犯罪线索;
7.利用网络实施的其他涉黑恶违法犯罪线索。
二、举报方式
1.涉黑涉恶线索举报电话:0550-110/0550-3322110
2.涉黑涉恶线索举报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3.涉黑涉恶线索举报信箱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111号市公安局扫黑办
三、注意事项
1.举报人检举揭发涉互联网黑恶犯罪,要提供明确有效的网址、链接或足以准确定位举报信息的相关说明,包括截图、交易记录等材料。
2.举报人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否则,将依法追究举报人的法律责任。
滁州市公安局扫黑办
2020年4月9日
对黑恶势力的犯罪线索
根据其作用大小和核查结论不同
给予不同的奖励
滁州市涉黑涉恶线索有奖举报办法
同一人举报而查获黑恶势力犯罪团伙、抓获该团伙成员及破获团伙成员所实施的犯罪案件,在其中较高奖励幅度内确定奖励金额,不重复奖励,最高不超过50000元。多人共同举报同一线索的,奖励公安机关最先受理该线索的举报人。多人同时联名举报同一线索的,举报人协商分配奖金,协商不成的平均分配。
一、查获黑恶势力犯罪团伙
查获黑社会性质组织:
起直接作用的,奖励人民币20000-50000元;
起重要作用的,奖励人民币10000-20000元。
查获黑恶势力犯罪集团:
起直接作用的,奖励人民币10000-20000元;
起重要作用的,奖励人民币5000-10000元。
查获一般恶势力团伙:
起直接作用的,奖励人民币5000-10000元;
起重要作用的,奖励人民币2000-5000元。
二、破获黑恶势力犯罪案件
起直接作用的,每起案件奖励人民币1000-2000元;
起重要作用的,每起案件奖励入民币500-1000元。
三、抓获黑恶势力团伙成员
抓获黑恶势力团伙成员,起直接作用的,抓获团伙头目或骨干成员奖励人民币2000-5000元,抓获一般团伙成员奖励人民币1000-2000元;起重要作用的,抓获团伙头目或骨干成员奖励人员1000-2000元,抓获一般团伙成员奖励人民币500-1000元。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奖励范围
1.黑恶势力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的;
2.犯罪嫌疑人、在押人员检举揭发的;
3.公安机关事先的;
4.国家工作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知悉的;
5.其他不属于奖励范围的情况。
五、兑现时间和标准认定
奖励在举报的黑恶势力犯罪团伙被查获、黑恶势力犯罪团伙成员被抓获、相关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侦査终结后兑现。
举报人自接到领奖通知或获奖信息公布之日起1个月内领取奖金,逾期不领取的,视为自愿放弃。
具体认定标准和认定时间:黑社会性质组织为公安机关以《刑法》二百九十四条移送审査起诉后;恶势力犯罪团伙为公安机关依照有关规定移送审査起诉后。
六、领取方式
举报人自接到领奖通知或获奖信息公布之日起1个月内领取奖金,逾期不领取的,视为自愿放弃,具体领取方式如下:
(一)举报人到公安机关指定地点当面领取奖金的,举报人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并提供举报材料复印件或简述线索内容。
(ニ)举报人委托他人领取奖金的,领取人需同时提供本人及举报人有效身份证件,并提供举报材料复印件或简述线索内容。
(三)匿名举报人本人或委托他人领取奖金的,需提供举报人代码(匿名举报时,举报人使用6位阿拉伯数字组成的密码),并提供举报材料复印件或筒述线索内容。
(四)未尽事项由滁州市公安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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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滁州公安
编辑:高洁 赵辰星 郑孝荣
投稿邮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