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被告名單到誠信名單,他只做了這一件事

當案件判決生效後,當事人一般有兩種走向:履行法院判決或逃避法院判決。對於逃避的失信當事人,國家已經有一系列嚴厲的懲罰措施以示警戒。而如今對於誠信履責的當事人,也有自動履行的正面激勵機制了。

全省首個自動履行正向激勵機制建立

8月7日下午,浙江省寧波市鎮海區人民法院公佈《關於促進當事人自動履行助力執源治理的意見》,在全省率先建立自動履行正向激勵機制。

《意見》指出,對於自動履行的當事人,除了依法給予減免案件受理費,法院還可出具自動履行證明,發佈誠信履行名單,並將名單推送至工商、金融及徵信部門建立誠信履行“名單庫”,探索誠信履行獲得更好的社會信用評價。

《意見》一經公佈,就有當事人電話打過來,“法官,我要開自動履行證明書,對我申請貸款有幫助。”

8月8日,浙江省首張《自動履行證明書》已被鎮海法院一起勞動合同糾紛當事人領走。

從被告名單到誠信名單,他只做了這一件事

賞罰分明是法治社會應有之義

可能有人會問,既然已經被告到法院了,怎麼還能稱之為誠信?

當事人會因為各種原因成為被告,但當判決出來之後,能夠及時履行義務,TA在履行判決這件事上就是誠實守信的。

葛某因民間借貸被訴至鎮海法院,調解達成33個月分期履行債務的協議後,承辦法官每月短信提醒敦促履行,終於跑完了長達33個月的還款“馬拉松”。

債務還款結束後,葛某提出想要履行完畢證明。

賞罰分明,“一碼歸一碼”的做法是建設法治社會,維護法律尊嚴的應有之義。

因此,無論是對於葛某這樣自動履行的當事人,還是督促履行的審判法官,鎮海法院認為都應正面激勵。

從被告名單到誠信名單,他只做了這一件事

源頭治理,“履行➕執行”雙管齊下

對於自動履行義務的當事人,除了依法給予減免案件受理費,還可出具自動履行證明,發佈誠信履行名單,並將名單推送至工商、金融及徵信部門建立誠信履行“名單庫”。

由此個人重回誠信,生活重歸正軌,尤其是對於申請貸款等需要信用保證的需求,誠信名單將會是一個非常重要的考核標準。

而那些認真負責,積極執行判決結果的法官,也將得到相應的鼓勵和獎勵。

對於訴前調解解決的案件,將“協議履行完畢”作為以案定補獎勵的依據。對於訴訟案件,促成當事人自動履行完畢的,折算一定的辦案工作量;將調解案件當庭履行案件數、案件自動履行率等績效指標納入考核,作為部門和個人評優評先的依據。

如此從源治理,“履行➕執行”雙管齊下,將調動被執行人和執行法官的積極性,或將為案件的順利執結找到一個新的解決方式。

從被告名單到誠信名單,他只做了這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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