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該!出售公民信息獲利36萬!男子一審被判刑4年罰金10萬

秦楚網訊(十堰晚報)

記者 何利 報道:通過網絡渠道購買特定人員的身份信息銷售牟利。短短兩年時間裡,湖南男子違法所得高達30多萬元。去年4月,該男子在我市落網。日前,茅箭區人民法院以犯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判處該男子有期徒刑4年,罰金10萬元。

【十堰】該!出售公民信息獲利36萬!男子一審被判刑4年罰金10萬

網絡配圖

29歲的賀某是湖南省張家界市居民,僅有初中文化的他沒有工作。2017年7月開始,賀某在其位於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區的租住處,從事遊戲軟件網絡銷售,在瞭解到可以通過販賣各類數據信息獲利的情況後,他使用QQ號碼通過百度貼吧工具聯繫上家,購買包含股民姓名的特定股票投資者的電話號碼信息後,再使用QQ郵箱多次向彭某(另案處理)出售,獲利36萬餘元。

去年4月,該男子在我市落網。日前,茅箭區法院對賀某案進行了審理並作出上述一審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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