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盲人摸象說的都不一樣,那麼事實的標準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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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盲人摸象”的故事可以說是家喻戶曉,人盡皆知:四盲者從未識象,不知其狀,其一摸其鼻謂似“管”,其二摸其尾謂似“棍”,其三摸其體謂似“牆”,其四摸其腿謂似“柱”,皆謂己確,爭之不絕。後來,我們常常以此形容以偏概全。對不對?不容反駁,百分之百正確!

但是,如果我們仔細剖析一下這個故事,我們就會發現其中蘊藏著更多的涵義~~~

有的人說,通過盲人摸這種識象的方式,本身就是找錯了對象,盲人無法任勝這個任務。因為,相對於正常人來說,他們有個無法克服的弱點“盲”,而且還是致命性的。那麼盲人就沒有權利知道識象嗎?沒有權利通過自己的努力去識象嗎?答案肯定是否定的!我們每個人都有知曉的權利,盲人也不例外;我們每個人也都有探索的權利,盲人這種行為反而更應該肯定和表揚。

不管是“管、“棍”,還是“牆”、“柱”,四個盲人說的都是他們的真實感覺,也就是他們自己認為的“事實”,這沒有什麼錯。他們錯在什麼地方呢?一是隻摸局象,不摸全象,然後就妄下結論,其後果自然以部分代替整體,以偏概全;二是沒有自知之明,不管正常人還是盲人都應該明白我們的認知是有限的,不應該輕易作判斷;三是反思意識缺乏,四個人四種不同判斷,那難道不應該反思一下自己的方式方法不對需要調整嗎?反而爭論不休,固執己見。

從“盲人摸象”的現象中,我們還能反思出什麼呢?這個世界是無到有,從簡單到複雜,從有限到無限。而對於一個具體歷史時刻來說,比如說“此刻”、“現在”,我們的知識卻是有限,我們每個人的認知更是有限的。因此,從這個意義上說,我們每個人都是“盲人”,都有“盲點”!然而,我們也經常對很多自己不瞭解的事情和情況發表看法,做出判斷。因此,我們經常犯著同樣錯誤而不自知,同“盲人摸象”中的盲人比較起來,不過是五十步笑百步。

用“盲人摸象”的方式永遠無法找到事實的答案,那麼判斷事實的標準應該是什麼呢?

事實就是事情的真實情況,即客觀存在的一切物與現象、社會上發生的不平事情和局勢及情況的變異態勢。真相就是事物的本質,指事物的本來面目和真實情況。

只要已經發生或已經存在的客觀都是事實,就象“盲人摸象”裡面每個人說的都是事實。但事實不一定真相,只有當一個事實把自己所有全部“事實”表現出來,才能成為真相,即一個事物的全部事實才是真相。

真相永遠都是事實,事實揭示或表現了真相的一部分;假相也是一種事實,它是真相表現為事實的一種形式。

不管事實有多少個,表現形式有多少樣,一個事物的真相只有一個。

因此,判斷事實的標準只有一個,那就是———真相。



仗劍or遊俠


為什麼說盲人摸象的感覺都不一樣?實際標準是什麼?首先肯定的盲人都一樣應該都沒有什麼特殊功能,感觀神經都一祥但認知不一樣所以才有不一樣的感覺!什麼才是實際標準呢?可以說沒有,因為實際的東西要通過聽看聞摸等過程才能知道重點是直觀是第一認知,所以說盲人摸象只有一個猜字難怪準確率不及有視力人的百分之幾。盲人摸象的啟示是教育人們不要自作聰明亂作判斷亂下結論壤成錯誤的後果!


遲到的認知者


盲人摸象說的是,你對這個問題,瞭解分析的越多,越全面,越透徹,那麼你得到的答案,就越接近問題的本質。也就是說,不要片面的看問題,以片概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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