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著本來沒有什麼意義,但是隻要活著就可以找到有趣的事情。就像你發現了花,我發現了你一樣,這其中的意義是什麼?

趙愛虎


1 :人生本來就是一場旅行,從生到死的過程,不管你願不願意,從出生的那一刻起,便踏上了這條不歸路。前途漫漫,福禍相依。自我們有意識開始就一直往前,認為人生中最大的那個麥穗就在前方。

2 :成年以後,有了自己的家,有了每日期盼等待的人,一餐好飯,一件新衣,一場旅行,一次紀念,都成了我們期待的浪漫。

3 : 有了孩子,生活更加多姿多彩,陪著孩子從一個軟糯的小糰子慢慢成長,期間的喜笑,怒罵,你不經歷怎麼了解,這樂趣只有意會,無法言傳,孩子的點滴成長都值得期待,每一次成長都讓你心花怒放。就像種下一朵名貴的花,精心培育,等她慢慢綻放,而我們要做的就是靜待花開,一朝花開驚豔四方。難道這不值得期待嗎?

4 :我們的出身無法選擇,但是既然生而為人,就要擔得起為人的責任。為父母為兒女讓活著變得有意義。

餘生 願你三伏不熱,三九不寒,有一世呵護,護你一生周全。讓每次遇見都讓你心懷感激,春暖花開。



幸福財神如影隨形


活著本身就很有意義,只要活著,善於發現生活中的美,每一個日子都鮮活,為什麼說活著沒有意義呢!我的理解是喝杯白開水,喝碗鮮湯,吃兩碗白米飯都可以活得有滋有味呢!


傻姑瞎說


這是個長久不衰的話題。看哲學家馮友蘭、還有季羨林等人的書,都有講述過這個話題。馮友蘭說“人生的意義發生於自覺及瞭解,任何事物如果對它能夠了解便有意義,何謂自覺?知道自己在做一件事情便是自覺。”季羨林則說“人生的意義與價值在於對人類發展的承上啟下承前啟後的責任感。”

不過我總覺得他們的論述過於枯燥呆板,我更喜歡直接和實際點。我贊同題目裡“活著就可以找到有趣的事情”。說得對,所謂人生的意義,沒那麼多高深的理論和玄乎的道理,做人無非就是為了人生和生活持續有趣,或者可以反過來說“有了有趣的事情,人生就會變得有意義”。

比如說:從短期來看,我去跑步,分泌了多巴胺讓我覺得很興奮,跑完後這幾天精神狀態很好,這就是跑步的意義;從中期來看,我每個月節省下兩百元,年底就有兩三千元去旅遊了,想起那些美景美食,幹活都覺倍有動力……人生就是為了大大小小的有意思的或讓我惦記的事而堅持下去的。

雖然有人說工作與興趣結合未必是好事,但我認為如果把工作當成有趣的事,這種人生將會很有意義。這一點馮友蘭先生也說過:“一個人的成就都靠才與學,才是天授、學是人力,他雖用力,但此用力對於他是有興趣的,不是一種痛苦而是一種樂事,亦可說是無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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