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稅和避稅有何不同

避稅 (Tax Avoidance)是指運用不同的方法、策略去合法地減少應繳稅額。而逃稅 (Tax Evasion)是指沒有繳足應繳稅額,在報稅時故意隱瞞部分收入造成欺詐報稅。

從定義中可以看出,避稅合法而逃稅違法。逃稅屬於稅收欺詐(Tax Fraud)的一種,一旦被IRS發現不僅會面臨著最高25萬美金的罰款,還有可能面臨5年牢獄之災喲!

既然逃稅違法,那為啥美帝又會有避稅這個概念存在且合法呢?

這是因為美國的個人所得稅制是複雜無比的綜合分類制,這個制度有一個最大的特點就是量體裁衣:按個體情況的不同分類徵收、同時分類扣減。

一般通過稅收豁免,稅收扣減和稅收抵免三條途徑,身處美帝的大家可以光明正大地根據自身情況來抵免相應稅款,最終減少應繳稅額。

避稅是一門技術性很強的活兒!但避不開給IRS報稅的你也不妨先隨我們看看,美國富豪們都是用什麼方法來避稅的呢?

設立信託基金來避開聯邦遺產稅

美國1%的富豪們設立信託基金可不不僅僅是為了更好地把資產傳承下去,更重要的是,在子女成年前凍結部分資產放入信託基金中就可免除一大筆聯邦遺產稅。

用富豪們資產中最常出現的股票為例:為了避免交易普通股所帶來的一大筆資本收益稅,他們會選擇把普通股兌換為優先股,然後把一部分優先股放入信託基金,最後輕輕鬆鬆用股息當生活費。

把公司註冊到海外去

散落在加勒比海周圍的海島不僅僅是美國富豪的度假勝地,避稅港口(Tax Havens),如開曼群島更是富豪們喜歡的公司註冊地。目前僅開曼群島就有超過8萬5千個公司註冊,而其總人口還不到6萬。他們的口號是:哪裡稅少,我們就把公司註冊到哪裡去!

將報酬轉化為股票期權

因為IRS規定絕大部分的期權只有在變現時才會被徵稅,一大波機智boy在自己能掌控的情況下就儘可能地利用了這個規則。包括星巴克的CEO霍華德-舒爾茨,聯邦快遞FexEx的CEO弗雷德-史密斯以及很多其他CEO都採取了這種“兩權相害取其輕”的做法。

除了離岸公司,還有空殼公司

空殼公司(Shell Company)顧名思義就是在法律文件上正當存在但其實現實中並不提供實際產品或服務的公司。註冊了此類空殼公司的富豪們就可以通過來回倒騰資金去減少可被徵稅收入了。

雖然他們做事謹慎在法律手續上並無絲毫破綻,但這種蓄意的避稅方法一旦被曝光並不見得能被大眾從情理上完全接受。

當年和奧巴馬PK的總統候選人羅姆尼也是美國出了名的大富豪,他就因為旗下資產包括一個在百慕大註冊的空殼公司而一直被媒體揪著小辮子不放,在辯論中一直深陷個人財產解釋的泥潭,最終黯然退場。

來打一場躲避球

停不住賺錢步伐的富豪們為了避開資本收益稅,也是各種利用規則漏洞。首先購買股票期權,然後把這部分股票作為從投行貸款的抵押。

還貸時要麼用借貸來的錢所賺的錢還,要麼就用處理股票賺得的錢還。繞來繞去這麼一遭,不但錢繞回來了,資本收益稅因不符合條件也不用交了,好一場躲避球遊戲。

做起“個人品牌”,個人變公司

身居高位的富豪們薪水夠高,高到以公司名義報稅都能比以個人名義報稅多剩點錢。於是一些他們開動腦筋用個人品牌註冊起公司。這樣不但可以從自己的公司拿到免息薪水,還可以申報一部分個人支出為商務支出,花式降低個人所得稅。

捐出去送出去

做慈善除了能讓壕們心裡舒服之外,對公眾形象的塑造也很正面,而且向IRS報稅時捐出去的這部分價值可以避稅!也就是說捐出去物品的市場價估價是可以在報稅時扣減的,最終應繳稅額也就減少了。

具有投資遠見的富豪們是這樣來操作的:花1千刀買一個有升值潛力的藝術品,存若干年之後等市場估價到1萬刀之後就捐出去,然後當年向IRS報稅時應繳稅額就能扣減掉1萬刀。

養遊艇不僅僅是奢侈享受

擁有一艘遊艇也不僅僅是奢侈身份的象徵,只要把遊艇裝潢成住家一般,並且每年在上面呆上個兩個星期,就可以在報稅時把這艘遊艇以第二住所名義報稅。

如果這個“住所”逐漸升值,那麼賣出這個“住所”所需要繳納的資本收益稅比起單純投資收入(Investment Income)所需要繳納的稅還要低,掐指一算這買賣划算得很。而且,這“第二住所”每年還能出租,並且兩星期內的租金收入不需要報稅。

逃稅和避稅有何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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