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說:地球上關於“土地制度”的那點事兒(三)

說說:地球上關於“土地制度”的那點事兒(三)

今天我們聊一聊鄰國日本


日本在二戰之後接受了“山姆大叔”從上至下的全面改造,土地制度亦是如此。


日本現行的土地所有制,分為國家所有,公共所有,個人或法人所有是那種主要形式。其中,公共所有是指道府縣市町村等地方公共團體所有。個人或法人所有都屬於私人所有,他們構成私有制的主體。


按土地面積劃分,日本目前屬於國家所有的土地面積全國國土面積的23.7%;屬於公共所有的土地面積約佔國土面積的5.6%,其餘部分均屬於個人和法人所有。由於日本國有和公有土地大部分是山林、河川、海濱等地,因此,日本國有土地和公有土地的資產總值僅佔全部土地資產總值的6%左右,而私人所有土地資產總值佔到全國總值的94%左右。


在日本,房產購買人的房產證是一種名為“房產契約證”的本,房屋使用權是永久的,房屋所佔用的土地也歸個人所有。一旦購入,土地的使用期限是沒有規定的,可永久使用。而關於建築物用途,日本的規定比較靈活,基本上都不會硬性規定為單一的用途。現在沒有進行建設的土地將來也有機會可以改建為辦公或其他商業設施。


---達爾不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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