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平正:意識形態·洗腦

什麼是意識形態?

意識形態的概念是法國哲學家德·特雷西(Destutt de Tracy)首先提出來的, 最初的用法是指“觀念的科學”。馬克思在1846年的《德意志意識形態》中,把意識形態這個概念政治化了。馬克思認為:意識形態就是統治階級的思想體系, 因而具有比較強的欺騙性, 其目的是為了讓被統治階級主動服從統治階級的統治。所以,在馬克思那裡, 意識形態有著強烈的政治色彩。在現在的政治學科研究中, 通常把意識形態作為一箇中性詞語來處理, 但是,毫無疑問它仍然跟政治有非常密切的關係。

政治意識形態的主要特徵:

第一,意識形態需要解釋世界,不同的意識形態有不同的解釋。

第二,正如馬克思所說“重要的不是解釋世界,而是改造世界”。意識形態通常具有改造世界的企圖心。

第三,意識形態通常還帶有行動導向的色彩。特定的意識形態,通常會鼓勵某些特定的行動或行為,如XX運動,XX革命等等。

第四,意識形態的另一個特點是群眾取向。用非常簡潔的語言來表達,才具有對普通大眾的政治動員能力,如XX口號等等。

第五,某種意識形態與這種意識形態的實踐往往是兩回事。如XX口號與實踐完全迥異,意識形態具有巨大的迷惑性。這就是通常認為的“洗腦”。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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