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老婆應該不應該給孩子改了姓名?

初遇彩虹


《婚姻法》第22條規定,即使父母離婚,未成年且無自己主觀意識,孩子的姓名更改必須雙方同意。所以你最好先和前妻協議商量,讓她同意恢復孩子的原姓名。第二、協商無效的情況下,你可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恢復孩子的原姓名。這是法律層面的操作。但是首先你需要找前妻坐下來好好的談談,在扶養孩子這一塊達成一致。第一: 雙方儘量把私人恩怨放在一邊,把孩子放在首位。就算她心中認為你不是一個好丈夫,但是你會盡力做一個合格的父親,努力的關心愛護孩子,把夫妻離婚對孩子的傷害努力減小,畢竟孩子和你的血緣關係會讓你牽絆一生。第二:如果孩子已經長大成人,有自己的主見,孩子自己改姓名,你也不會橫加阻攔。第三:孩子在不更改姓名的前提下,你會遵守協議按時給撫養費,按照協議探視孩子,聯繫孩子也會徵求前妻的同意,並且不會打擾到他們的生活。你的前妻明顯怨恨你,因此你如何說服她,讓她放下怨恨,為了孩子和你達成合作關係,把孩子扶養成人,這是艱鉅且關鍵的一步。但是你一定要堅持,精誠所至金石為開。





丹情海天


這個問題給個專業回答,實踐中非常多人問。這裡其實有兩個大問題:1、離異後,夫妻的一方,能否擅自給未成年子女更改姓名?2、離婚後,離婚協議中的撫養費支付標準能都變更?如何變更?下面從法律角度,詳細分析一下(如果您覺得有所受益,不妨點個關注&點個贊):

1、離異後,夫妻的一方,能否擅自給未成年子女更改姓名?

答案是不能!

根據1993年《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19條規定,父母不得因子女變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撫育費。父或母一方擅自將子女姓氏改為繼母或繼父姓氏而引起糾紛的,應責令恢復原姓氏。

2002年《公安部關於父母離婚後子女姓名變更有關問題的批覆》中明確,對於離婚雙方未經協商或協商未達成一致意見而其中一方要求變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機關可以拒絕受理;對一方因向公安機關隱瞞離婚事實,而取得子女姓名變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復子女原姓名且離婚雙方協議不成,公安機關應予以恢復。

根據最高法《關於變更子女姓氏問題的覆函》的有關精神,對於離婚雙方未經協商或協商未達成一致意見而其中一方要求變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機關可以拒絕受理;對一方因向公安機關隱瞞離婚事實,而取得子女姓名變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復其子女原姓名且離婚雙方協商不成,公安機關應予以恢復。

另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的規定,十八週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也就是說成年後改名的,無需再徵得父母同意,可由本人自行申請。

2、如果離婚後其中一方想給未成年孩子改姓,需要取得哪些人的同意或者通過什麼手續?

夫妻離婚後,要更改婚生子女的姓名,除了雙方父母必須到場外,還應提供雙方的身份證、戶口簿、離婚證、婚生子女出生醫學證明及申請報告。當然,各地辦事機關對此可能有不同的要求。

3、離婚後,離婚協議中的撫養費支付標準能都變更?如何變更?

有機會可以變更。首先,如果已經簽訂了《離婚協議》,協議也是基於自己的意願簽訂的,基於契約精神,如果可以的話,不要想著去變更撫養費的標準!而且,這畢竟是自己的孩子!

其次,如果確實是需要去變更孩子撫養費支付標準的,一般需要符合支付方對撫養費的“負擔能力明顯下降”這一條件。

根據我國法律的相關規定,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而在離婚的時候,夫妻雙方可以就孩子的撫養費支付標準進行協商處理。基於以上原因,如雙方已經在離婚協議中協商確定了孩子的撫養費,一般情況下是應當予以執行的。但如果確實存在特殊情況,比如失業、嚴重疾病導致收入急劇減少等導致支付方對撫養費的“負擔能力明顯下降”的情況的,可以訴請法院要求降低撫養費的支付標準。

以上答案,希望能對大家有所幫助。





ID果丹皮


大家好,我是一個頭條創作者,很高興能夠回答您的提問,在答題方面,我有著豐富的經驗 ,以下是我的觀點分享給大家,希望你們能夠喜歡:

對於這個問題,首先,從個人角度來看,夫妻離婚後,孩子是否改了名字並不重要。

首先,孩子是兩個人愛情的結晶,他的身上流淌著兩個人的血液。無論世界如何變化,社會如何發展,即使地球被毀滅,他將永遠是你的骨肉,你將永遠是你孩子的父親。

第二,夫妻關係被打破了,兩個人沒有感情,怎麼也恢復不了,必須走到離婚的那一步,然後好好相處,彼此再找另一半。男人肯定會比女人少受影響。畢竟,當她長大到可以照顧另一個孩子時,要找到一個願意照顧她和她的孩子的人並不容易。如果對方要求改姓,那就改吧!無論如何改變名字,家族的血液總是在體內流動。此外,改變姓氏後,也許他們會相處得更和諧。這比讓你的孩子在那裡被欺負和忽視要好。孩子們過得很好,前妻也過得很好,同時她也不會有太多不必要的麻煩。

以上就是屬於我個人的觀點分享給大家,希望大家能開開心心的做頭條,頭條作品能更進一步,最後希望大家能夠喜歡我的回答,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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