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範W偉傑
我覺得這樣一點都不好,既然已經分手,何必還要待在她身邊?
你們分手好久了,你還待在她的身邊,說明你沒娶,她未嫁,還沒有什麼麻煩。如果你有女朋友了,她也已經有男朋友了,你們四個人都知道,都沒覺得尷尬,那也成。
如果你們都還沒有男女朋友,還可以在一起這麼久,還可以做朋友,說明你們之間還有感情的,能複合儘量複合,不可能複合了就儘量不要在一起了。
一段感情的結束,肯定還會有新的戀情出現,藕斷絲連,舊情難了,對自己對以後的她都是不負責任的。
果斷點,愛就請深愛,不愛了,就請離開。
阿蘭姐
這樣不好,既然分手了,幹嘛還要以朋友的身份,死皮懶臉地在她身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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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還待在他身邊,說明你心裡沒放下這段感情,這要看他的態度,如果不可挽回,還是離開的好。長痛不如短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