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級非遺傳承人認定與管理辦法正式施行-今日頭條-手機光明網

本報訊 日前,《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認定與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開始施行,原文化部發布的《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認定與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同時廢止。文化和旅遊部非物質文化遺產司相關負責人表示:《暫行辦法》實施以來距今已有十餘年,有必要根據新時代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形勢發展和工作需要,全面修訂完善。另外,近年來,文化和旅遊行政部門在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認定與管理工作實踐中,形成了一系列理念成果和行之有效的經驗,需要予以固定和規範。據瞭解,《管理辦法》在原有基礎上細化了認定條件;要求對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的傳承活動規範管理,強化約束;完善了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退出機制,明確了取消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資格的具體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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