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送养黑色产业链!新时代的人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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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杰瑞集团上市公司高管鲍毓明性侵案起始至今,各种各样的背后故事被牵扯出来,令人震惊的事情一件接着一件的发生。

从上市公司高管性侵未成年人4年;

到烟台警方接到受害人报案后一年案件仍未处理;

到施暴人回应“从来没有以‘养父女’的关系相处”;

再到施暴人的帮凶,其姐姐回应“女孩和妈妈还曾去老家见父母”、“二人并非养父女的关系”;

再到今天受害人母亲表示,鲍曾威胁女儿称,如果告诉妈妈实情,我就杀了你妈妈

而后挖出背后新时代的网络人贩子--网络送养黑色产业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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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上以“送养”为关键字进行搜索得到的结果(目前已无法获得结果),各用户明目张胆的公开叫卖,是问,平台的监管都在监管什么?

更有甚者,在QQ上拉群叫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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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补”就是获得的补偿低,也就是买家开的价,已出生的孩子十万起价!

打着爱心求助的旗号,公开叫卖人的性命,所看到的蓝天下,内心险恶之人无处不在。

另外这些群主也是“神通广大”。

“合法去福利院,别在这里找。我们不犯法,也不合法。”

“自己的资源很多,不光有领养群,还有‘假结婚给孩子上户口’群”

“这种以收养的名义贩卖婴儿,已经形成一个产业链,甚至有些人养一堆孕妇就是为了卖孩子。他们为了规避检查,编造各种谎言,在网络上以帮助收养的名义从事违法行为。按我国收养法要求,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年满三十周岁。”--法制日报

这种不收法律监管的灰色地带,成了新型人贩子繁殖的场所。

从一个社会事件可以连带引出更多的社会事件,说明什么?

有太多太多的事情人心覆盖到了,法律没有覆盖到,法律暂时没有管的,就被人心险恶的一面占据了。

当真正出现社会问题引爆舆论的时候,受害者群体早已麻木了。

另外,关于鲍毓明性侵事件。

13年的时候还写了一篇文章专门去研究关于未成年人性侵,来为自己以后的行为脱罪。

为什么这个家伙多次强调自己跟受害人不是养父女关系?

他是希望利用这种法律上的界定,来变相为自己脱罪。

非养父母表示施暴人与受害人是非血缘非收养关系,是两个独立的个体,再加上鲍毓明为什么挑选受害人14岁之后实施性侵,原因也是基于法律的漏洞。

下图为鲍毓明13年在公众平台上发布的文章,来看看他如何利用文字,来逃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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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中的“行为人确实不知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就是他的核心论点。

很遗憾,也许事情到最后,真的一定会有一个现在网上各大平台网友们所想要的结果。

鲍毓明很有可能因为法律上的缺失而逃脱制裁。

法律的缺失,冷冰冰的几个字变成现实里,是带血的事实。

文学作品往往是源于生活且高于生活。

我想,生活也许更加魔幻。

写网络小说有“黄色”情节会被判十年监禁,“非法拘禁”小女孩被当做卖淫的商品,却只获刑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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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转自微博:内藤君和西瓜酱

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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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汉丰少一,观察与分析,脑洞与创意,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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