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六種工作語言

聯合國規定正式語言只有六種,按英文字母順序為:阿拉伯文、中文、英文、法文、俄文和西班牙文;六種語言具有同等效力,代表們可以選用其中任何一種。凡是聯合國的正式會議,秘書處都要負責在現場把代表們的發言用阿、中、英、法、俄、西六種語言通過話筒進行“同聲傳譯”。凡是聯合國的正式文件,包括重要發言,都要用六種文字印出。各國代表都十分重視他們使用的正式語言,因此,每一次正式會議,都必須認真安排好六種語言的翻譯。

聯合國六種工作語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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