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八方責任主體對建設工程質量終身負責

長城網訊(記者 信賀寧)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日前印發《關於落實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終身責任承諾制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各地嚴格落實工程質量終身責任承諾制,工程各方責任主體要簽署責任承諾書,履行承諾責任。

建設工程的責任單位包括建設單位、勘察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圖審查機構、檢測機構、預拌混凝土生產單位等八方責任主體,其中,建設單位對工程質量負首要責任,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各自對工程質量負主體責任,施工圖審查機構、檢測機構、預拌混凝土生產單位對工程質量負相關責任。

通知規定,河北省行政區域內參與新建、擴建、改建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的各方責任主體及其質量責任人員均需簽訂承諾書,單位法定代表人和項目負責人分別簽署《法定代表人授權書》和《工程項目負責人質量責任承諾書》。政府投資的建設工程必須明確項目建設單位、項目法人和相關責任人員,並按規定承擔相應的質量責任,不得以指揮部等形式取代項目法人單位。

工程建設期間發生質量事故,或工程交付使用後在設計使用年限期內出現地基基礎、主體結構、建築節能及重要使用功能質量事故和嚴重質量問題的,應追究責任單位和質量責任人員的質量終身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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