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交警提醒:消防水是“救命水”勿作他用

本報訊 2018年以來,由玉溪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隊出資設立的自救消防水箱在昆磨高速公路二十七公里長下坡路段安全防控中不斷凸顯作用,眾多因制動過熱起火自燃、車輪溫度過高的重載貨車通過自救消防水箱實現了自救,起火事故數量也從2018年以前的平均每年40餘起大幅降至如今每年10餘起,改變了雲南高速公路起火事故50%發生在昆磨高速公路二十七公里長下坡路段的歷史。自救消防水箱操作簡單且為公益性質,部分駕乘人員對這樣的“救命水”動起了私念。近期,昆磨高速公路就出現了將“救命水”當成“免費水”私自加註車輛水箱的一幕。交警提醒,消防水是“救命水”,勿作他用。

3月14日,玉溪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隊通過道路監控視頻看到,一輛重載貨車在K220+200米自救消防水箱旁的應急車道內停下,一人下車使用自救消防水箱水管碰車體部位。與常規降溫處理不同的是,該駕駛員之後又徑直將水管伸入了車輛水箱中,為了加水方便,甚至使用上了自己攜帶的接頭工具,儼然把自救消防水箱當成了“免費取水點”。針對此情況,交警及時果斷攔截該車,對擅自加水的駕駛員給予嚴厲批評,並根據交通安全法進行了處罰。這是今年以來玉溪高速大隊處理的第4起私自利用自救消防水箱加水的行為。

昆磨高速公路二十七公里長下坡路段地處昆曼國際大通道的重要位置,平均每天通行該路段的貨車可達400餘輛。繁忙的物流、險要的地勢、理念的差異、炎熱的天氣,使重載貨車潛在消防自救需求不斷增加。目前,該路段玉溪轄區設有8個自救消防水箱,覆蓋了二十七公里長下坡以及延續路段的起火事故多發點位。部分駕乘人員私自加水的舉動造成了公共資源的極大浪費,加重了供給和管理負擔,還可能因佔用了有限的水量,使真正需要用水自救的車輛面臨無水可用、自燃起火的險境。

玉溪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隊和公路管理部門提醒廣大駕乘人員,規範使用自救消防水箱,勿將“救命水”挪為他用。如發現私自加水行為,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雲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八十條第(四)項的規定,以“駕駛營運客車以外的機動車非緊急情況下在高速公路應急車道上停車”的違法行為,給予記6分、罰款100至200元的處罰。

(特約通訊員 姜豔 通訊員 王濤)

原標題:交警提醒:消防水是“救命水”勿作他用

審核:李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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