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了,短時間內該接受別人的追求嗎?

小星聞


上一段感情已經翻篇了、只要你喜歡這一個人、就去接受,跟時間沒關係,、如果不喜歡就不要接受、免得再受傷害不值得!





Helen新號857


爰得難捨難分的歌聲響起,是心碎?心痛?心酸?

由於每個人的人生軌跡不同,生長,成長的環境差異,接受的家庭教育,學校教育和社會教育的差別,價值取向的區別,三觀的不一致性,導致了不同人群,不同個人對於愛,戀愛,愛情的定義也不同;

有一種人,把戀愛定義成是一種付出,是一種給予,是一種無怨無悔,是一種幸福,是一種快樂、是一種全力以赴的投入,是一個驚天動地的故事,是一種積極人生的過程,是人生的一種陽光生活的態度,是一種生命之水,是一張張邁向成功幸福婚姻的船票,那麼這類男女就會樂此不疲,用心地經營戀愛的每一天,盡情投入,快樂地感受和享受戀情,愛情,並會想盡辦法,排除一切困難,暫時忘記很多的人和事,在他們的感覺中,天下之大,只聽到兩個人的心跳,空氣之清新,只夠他們兩個人呼吸,甚至地球只圍繞他們轉一樣;

用心爰過,方知情濃,爰了就深了,愛了就無怨無悔了,愛了就痛了,愛了也分了,這時候雙方內心裝滿的都是昨天,昨天的點滴,昨天的場景,昨天的感覺,感動,記憶,牽掛,小爭吵,小情緒,小誤會.......!

豐碩的戀愛果實(無論好,還是,不是很好的)都會常常提示兩個戀愛的人;人是分開了,而裝在戀人各自內心,大腦,身體中一切的美好還須慢慢地放下,忘記,包括對方;

雙方戀愛間不經意產生的爭吵,爭執,鬥氣,傷心,傷害像烙印,像刀子一樣,留在各自的身體裡,心裡,大腦中而產生的痛,裂痕,傷疤不能馬上消失,癒合,各自需要很長時間去調整,調理。

三個月,半年,一年,兩年就這樣過去了,調整的方法不同,因人而異,因內心而定,但無論如何,只要是全身心投入的戀愛,分手後,短時間內是不可能接受下一個別人,開始新的戀情的;如果可以很快接受新的戀情,新的人,我只能說,你太厲害了,你或許已經是超人了!

另外一種人,把戀愛當成是一種獲取,一種不勞而獲的遊戲,又或者是抱著試試看,走著瞧的態度、放下前一段,快速進入下一段,也無可厚非,只要不把自己傷害到,不傷害到別人,傷害到更多的人就好!大家認為可以嗎?可能嗎?

在此,僅以此短文和大家共勉;任何一樣事物的開始,就應該抱著認真的態度去行動,不然,重複多次也會變成一種自然或者習慣,誤己誤人!

最後將 愛在深秋 的這首歌送給你我他!





海洋之旅


我是情感領域創作者天馬行空WD。“分手了,短時間內該接受別人的追求嗎?”,我的觀點是;可以接受別人的追求。

一是分手了就意味著兩人關係結束。兩個人在一起的時候,要一心一意不能三心二意,要用真心真情相處;而一旦分手了,就說明你倆的關係已經結束了,無論以後能否再次牽手或再續前緣,那也是以後的事兒 。你就可以去追求真正屬於你的幸福,可以放心大膽地接受別人的追求,這與分手的時間長短沒有關係,也不要有任何的愧疚感。

二是分手了就意味著新的開始。戀愛婚姻自由,在法律道德允許的範圍之內,誰都有追求幸福的權利,不能因為有過一次失敗的經歷而耿耿於懷,久久不能從往日的失意中走出來。既然不能在一起,就要和平分手,把這次失敗的過程當做人生中的一段經歷,開始自己人生的下一段行程。

三是分手了也要深刻反思。主要是反思失敗的主要原因:是雙方性格不和還是自己哪方面做得不太優秀?是生活習慣上的差異還是“三觀”不同?等等。只有把失敗的原因找到了,那麼在下一次牽手的過程中就可以儘量避免重複“原來的故事”。我贊成分手後短時間內可以接受別人追求,但不造成視戀愛婚姻如兒戲,更不贊成打著戀愛婚姻的幌子做別的超出道德範圍的令人不齒的事情。

人們都要樹立正確的擇偶觀。擇偶本質就是擇優,在眾多的追求者中挑選出自己愛和愛自己的人;挑選的過程就意味著優勝劣汰,就意味著成功或失敗。既然分手了,你就放心大膽地去接受別人的追求吧,祝福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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