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男子8萬元賣掉3歲親生女兒,轉身給女主播送“遊艇”

福建男子8萬元賣掉3歲親生女兒,轉身給女主播送“遊艇”
福建男子8萬元賣掉3歲親生女兒,轉身給女主播送“遊艇”

2020年4月15日上午,福建省福州市晉安區人民法院對申請人福州市晉安區民政局與被申請人盧某明申請撤銷監護人資格一案作出終審判決:撤銷被申請人盧某明為盧某慧的監護人的資格;指定申請人福州市晉安區民政局為盧某慧的監護人。

福建男子8萬元賣掉3歲親生女兒,轉身給女主播送“遊艇”

該起案件盧某明系被監護盧某慧的親生父親

盧某慧現被妥善安置在福州市福利院。這是2020年福州市第一起撤銷監護權案件。

案件回放

福建男子8萬元賣掉3歲親生女兒,轉身給女主播送“遊艇”

2019年12月6日庭審畫面

貴州男子盧某是名“80後”,在莆田打工。因夫妻倆感情不和,2018年10月,妻子曾某離家出走,留下一兒一女。覺得自己一人撫養壓力大,盧某就尋思著將3歲的女兒賣掉。

陳某(另案處理)和妻子住在福州晉安一小區,想著領養個娃,就讓老家莆田的親戚鄭某(另案處理)等人幫其找尋。李某(另案處理)得知盧某的想法後,很快告訴了鄭某。

2019年初,經李、鄭二人介紹,陳某夫婦趕到莆田一酒樓門口,與盧某見面。盧某拿出了小惠的照片和視頻,照片中的小惠天真可愛,陳某夫婦一眼就喜歡上,對盧某提出要8萬元“營養費”的要求,馬上就同意了。經體檢,確認小惠身體狀況良好後,他們將小惠帶回。

一大筆錢到手,盧某頓時覺得手頭寬裕起來,打工也沒什麼心思,終日沉迷網絡直播。為了獲得女主播青睞,他出手闊綽,“獻花”送“遊艇”,賣女所得的8萬元,打賞“快手”女主播就花了約7.3萬元。

2019年,陳某夫婦到派出所給小女孩上戶口時,民警發現了其中的蹊蹺,經偵查,盧某的卑劣罪行被全盤揭發。6月11日,福州市公安局晉安分局決定對盧某涉嫌拐賣兒童罪立案偵查。2019年11月5日,晉安檢察院以其構成拐賣兒童罪向法院提起公訴。

3月25日,晉安法院審理認為,盧某作為小惠的親生父親,其行為嚴重損害了小惠的身心健康,判決盧某犯拐賣兒童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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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保護女童的身心健康,刑事案件判決生效後,晉安區民政局於2020年3月26日向法院起訴稱:被申請人盧某明作為小慧的親生父親,不但未依法履行監護職責,反而將小慧出賣給他人,其行為嚴重損害了被監護人身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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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慧的母親曾某花於2018年10月離家出走,現下落不明。曾某花與盧某明另生育一子盧某偉,尚未成年。小慧的祖父盧某海於2008年3月18日死亡;小慧的祖母秦某芬因體弱多病,已明確表示無法履行監護責任;小慧的外祖父曾某新於2007年9月將小慧的外祖母殺害,被法院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現在龍巖某監獄服刑。目前,上述直系親屬均無法履行監護人職責。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第三十六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民政部關於依法處理監護人侵害未成年人權益行為若干問題的意見》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申請撤銷被申請人盧某明作為小慧的監護人資格,並指定申請人福州市晉安區民政局為小慧的監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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晉安法院受理此案後,立即啟動綠色通道,指派專人審理。4月10日,承辦法官即到福州市看守所開庭審理此案。

晉安法院經審理認為,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若監護人怠於履行監護職責,甚至實施嚴重損害被監護人身心健康的行為,其繼續享有監護人資格不利於被監護人的成長。被申請人盧某明為收取明顯不屬於“營養費”的鉅額錢財將被監護人小慧送給他人,經刑事判決認定,其行為已構成拐賣兒童罪,嚴重侵害了被監護人小慧的合法權益,故其不宜繼續擔任小慧的監護人。福州市晉安區民政局申請撤銷盧某明作為被監護人小慧的監護人的資格,符合法律規定,應予准許。

根據最有利於未成年人的原則,在目前沒有合適人員和其他單位擔任小慧的監護人的情況下,福州市晉安區民政局願意承擔監護責任,並申請作為被監護人小慧的監護人,故法院予以准許,依照法律規定,作出開頭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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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新浪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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